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前景
时间:2019-06-11 阅读:679
国家能源局通报了2018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展监测评价,截至2018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29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8.4%,其中风电装机1.8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5亿千瓦;2018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8670.34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7%,其中风电发电量3659.6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2%,光伏发电量1775.4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5%。
*2018年浙江省因来水偏少造成水电发电量减少、灵绍特高压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总输电量比重未达到国家规定比重等因素影响,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偏少,浙江省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折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20亿千瓦时。
三、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8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6314.2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9.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来电力消纳情况,2018年,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如表2。 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水平来看,宁夏、青海、内蒙古和吉林高,均超过17%;从消纳水平同比增长来看,湖南、陕西和西藏三省(区)同比增长较快,分别上升3.0个百分点、2.9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公布的2020年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低消纳责任权重,云南、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已达到2020年低消纳责任权重,江苏、广东、安徽、贵州、山东、内蒙古和广西距离达到2020年低消纳责任权重不到1个百分点,京津冀、黑龙江、甘肃和青海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较2020年低消纳权重仍有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