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时间:2021-04-02 阅读:1738
根据《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6日(星期二)上班。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节日踏青的同事请多注意安全,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目前在外地又有零星疫情发生,清明假期如需外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多密集地区。非必要不出京。疫情防护,需要大家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