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智力残疾标准分级和测评工具
时间:2024-06-05 阅读:364
一、儿童智力残疾标准及分级
1.智力残疾定义:
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2.智力残疾分级:
按0-6岁和7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发育商、智商和适应行为分级。0-6岁儿童发育商小于72的直接按发育商分级,发育商在72-75之间的按适应行为分级。7岁及以上按智商、适应行为分级;当两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级时,按适应行为分级。
儿童智力残疾分级标准
智力发育水平:
发育商(DQ)0-6岁
一级≤25极重度,二级26-39重度,三级40-54中度,四级55-75轻度。
智商(1Q)7岁及以上
一级<20极重度,二级20-34重度,三级35-49中度,四级50-69轻度。
社会适应能力(AB):
一级≤5极重度,二级6重度,三级7中度,四级8轻度。
适应行为表现:
极重度-不能与人交流、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任何活动、身体移动能力很差;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全部生活由他人照料。
重度-与人交往能力差、生活方面很难达到自理、运动能力发展较差;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中度-能以简单的方式与人交流、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能参与一些简单的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有限的支持,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轻度-能生活自理、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与人交流和交往、能比较正常地参与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间歇的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二、儿童智力残疾评定工具
1.儿童智商评定工具
盖塞尔发展诊断量表(Gesell),用于0-6岁人群。
韦氏儿童智力量表(C-WISC),用于7-16岁人群。
2.儿童适应行为评定工具
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用于6月至14、15岁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