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下青岛17家企业年初违规排放污染物被罚款
时间:2017-10-10 阅读:1414
新环境保护法下青岛17家企业年初违规排放污染物被罚款 |
日前,市环保局公开曝光了17家环境违法的企业。曝光的这17家企业中,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因氮氧化物因为日均排放浓度超标被罚款7万元,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超标被罚款5万元。 1月29日,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用1—3号锅炉2015年1月14日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为524 mg/m3,,超过《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62倍。环保市北分局依法作出罚款5万元处罚结果。 2月3日,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6号锅炉2015年1月12日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为405 mg/m3,超过《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15倍。环保市北分局对其罚款7万元。 1月30日,环保市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青岛天丰造纸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行,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市北环保分局依据对其罚款11994.1元。 1月19日,环保市北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市北区辽宁路90号青岛润枫尚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广饶支路上)的厂房内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无空气净化设施且不具备喷漆作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露天喷漆。环保市北分局依对其罚款500元。 2014年12月4日,环保城阳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青岛新罗宝石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正式投入工艺品加工生产。环保城阳分局对其罚款3万元。 青岛亚鲁特食品有限公司黄岛区珠山街道马厂村经营的宠物食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环保黄岛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处以罚款8000元。 青岛振华橡胶有限公司的摩托车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环保分局对其罚款15万元。 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的城阳村世纪民生小区项目,1月5日进行夜间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扰民。城阳环保分局对其罚款2千元。 1月12日,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浩强精密机械(青岛)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城阳环保分局对其罚款4万元。 1月14日,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青岛立池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将废油抹布、油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城阳环保分局对其罚款2万元。 2014年12月24日,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在用燃料煤进行了采样送检,2015年1月13日,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显示煤样全硫含量为0.75%,超过了规定的0.6%的标准。城阳环保分局对其罚款1千元。 1月23日,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电子元器件喷漆车间未经环保审批,投入喷漆加工生产。环保城阳分局对其罚款6千元。 青岛春源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废乳化液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昆山统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黄岛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处以罚款2万元。 青岛邯钢彩涂板有限责任公司将危险废物(废油漆桶)提供给无危险废气物经营许可证的青岛海华通工贸有限公司处置经营,危险废物总量约为72公斤。黄岛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处以罚款2万元。 经查实,青岛佳伟木业有限公司在胶州市木器加工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处以罚款1万元。 青岛鑫复化工有限公司经查实该公司在胶州市的猫砂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处以罚款3万元。 经查实,青岛信誉化学有限公司在胶州市电子产品清洗剂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规定,处以罚款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