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装液化气泄漏报警器,武汉一餐饮店非法瓶装液化气引爆炸
时间:2016-06-10 阅读:386
购入非法瓶装液化气,并未安装液化气泄漏报警器,却因发生泄漏造成餐馆爆炸。6月4日凌晨,武汉市武昌区燃管办工作人员依法将滨湖村一家餐馆的餐饮店主及非法销售燃气人员送往*机关,判处行政。
5月30日凌晨2时,武昌区滨湖村“川湘家常菜馆”发生一起瓶装液化气爆炸事故,爆炸原因被确认为4个燃气瓶因阀门松动,放在卫生间内,燃气泄漏后达到一定浓度,屋内温暖较高所致爆炸。
经武昌区*委燃管办现场调查,事故现场泄漏燃气的液化气钢瓶无出厂合格证,钢瓶减压阀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调式减压阀,其他4只瓶装液化气的钢瓶为报废过期钢瓶。
发生事故的“川湘家常菜馆”老板是一个法盲,对自己购买的瓶装液化气并无安全意识。他向燃管办工作人员反映,销售给该店使用的5只瓶装液化气都是一名叫张伦友的男子。同时,该店老板还向燃管办工作人员提供了该男子的。6月3日11时左右,燃管办执法人员通过,得知张伦友正在武昌万达旅游文化区“小时代”餐厅运输、销售2瓶瓶装液化气,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处,将张伦友带往武昌区*分局东亭派出所。
据武昌区燃管办负责人殷骏介绍,一般正规液化气销售点在消费者购买瓶装液化气前,向消费者提示液化气使用的安全常识,并定期上门安检。但非法液化气销售商一方面并无正规经营场所,另一方面钢瓶本身安全并未达到国家标准,所以购买非法燃气点的液化气钢瓶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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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餐饮店主姜辉因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被武昌区*分局判处行政五天,瓶装液化气销售商张伦友也因非法销售不合格液化气钢瓶被判处行政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