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S-30(S)室内PM10可吸入颗粒物采样器应用范围
时间:2022-06-28 阅读:656
FCS-30(S)室内PM10可吸入颗粒物采样器应用范围 产品介绍:
CS-30(S)型 室内可吸入颗粒物采样器应用滤膜称重法捕集室内空气气中可吸入微粒(PM10)。可供环保、卫生、劳动、安监、科研、教育等部门用于气溶胶常规监测。
执行标准:
HJ/T93-2003:《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GB/T17095-1997:《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应用范围:
1、大气环境空气样品的采样
2、室内环境空气样品的采样
3、工作场所的空气采样
4、污染源的空气采样
技术参数:
1、流量范围:5-30L/min
2、PM10切割点流量:13L/min(使用标准滤膜50mm)
3、流量精度:±5%
4、采样时间:0-99小时59分钟(可调)
5、工作噪音:≤55dB
6、电 源:交直流两用,AC220V,50Hz
7、外形尺寸:80*35*55mm
8、重 量:3kg
可吸入颗粒物采样
指能进入呼吸道的质量中值直径为10μm的颗粒物(D50=10μm)。
6.1粒径单位;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
指在低雷诺数的气流中与单位密度球具有相同末沉降速度的颗粒直径。
6.2 室内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Z*高容许浓度为0.15mg/m3。质量中值直径为10μm。
6.3采样器要求D50≤10±1μm,几何标准差d g=1.5±0.1。
6.4室内空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测定方法-----撞击式称重法
6.4.1 利用二段可吸入颗粒物采样器(D50=10μm,δg=1.5),以13L/min的流量分别将粒径大于等于10μm的颗粒采集在冲击板的玻璃纤维纸上,粒径小于等于10μm的颗粒采集在预先恒重的玻璃纤维滤纸上,取下再称量其重量,以采样标准体积除以粒径10μm颗粒物的量,即得出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检测下限为0.05mg。
6.4.2 将校准过流量的采样器入口取下,旋开采样头,将已恒重过的有效φ50mm的滤纸安放于冲击环下,同时于冲击环上放置环形滤纸,再将采样头旋紧,装上采样头入口,放于室内有代表性的位置,打开开关旋钮计时,将流量调至13L/min,采样24h,记录室内温度、压力及采样时间,注意随时调节流量,使保持13L/min。
6.4.3 取下采完样的滤纸,带回实验室,在与采样前相同的环境下放置24h,称量至恒重(mg),以此重量减去空白滤纸重得出可吸入颗粒的重量(mg)。将滤纸保存好,以备成分分析用。
6.4.4 计算
C=W/V0……………………………………………(A2)
Vs=13L×T……………………………………………(A3)
式中:C――可吸入颗粒物浓度,mg/m3;
W――颗粒物的重量,mg;
V0――Vs换算成标准状况下的体积,m3;
13――流量,L/min;
T――采样时间,min。
6.5.5 注意事项
A1采样前,必须先将流量计进行校准,采样时准确保持13L/min流量。
A2称量空白及采过样的滤纸时,环境及操作步骤必须相同。
A3采样时必须将采样器部件旋紧,以免样品空气从旁侧进入采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