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使用丙二醇 麦趣尔被罚7315万元!
时间:2022-10-27 阅读:931
今年6月底沸沸扬扬的新疆麦趣尔纯牛奶中检出了丙二醇的消息一度冲上热搜第一,网友炸锅。
经历了近两个月的guan方调查,如今终于尘埃落定,8月22日,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因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麦趣尔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约36万元,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罚款7315.1万元的处罚。
经查,麦趣尔在生产麦趣尔纯牛奶的前处理环节中,将原奶导入存储罐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该食品添加剂的成分为“INS 1520 丙二醇97.3%、食品用香料 2.2%、水 0.5%”。
案件调查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麦趣尔生产的纯牛奶组织了抽检,在麦趣尔纯牛奶(200ml/盒)及纯牛奶(200ml/盒)产品中检出丙二醇,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以上不合格纯牛奶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225071.48元,销售金额为4924542.68元,剩余不合格纯牛奶产品8413件。案发期间,当事人退赔金额4564387.8元,剩余金额360154.88元。
补充说明: 根据 GB2760-2014,丙二醇被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仅限于在生湿面制品和糕点中使用;不允许加入到纯牛奶中。
01
处罚结果 麦趣尔被罚7315.1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积极整改等因素,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麦趣尔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60154.88 元;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罚款73151000.72元。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麦趣尔的法定代表人处罚款718642.62元;主要负责人乳业工厂厂长处罚款203792.81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常温生产车间主任处罚328757.04元;直接责任人员配料员处罚款276634元。
02
食品安全延伸
回顾这些年,从三聚氰胺、塑化剂到土坑酸菜再到丙二醇牛奶,从“有毒有害的非法添加物”,到“没有标准的食品加工方法”再到“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不法分子的违法手段似乎也在不断“进化”。从公然违法,到打擦边球再到钻检测标准的空子。
希望从此次的丙二醇事件,广大食品企业能够引以为戒,认真学习食品添加剂的合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零隐患,lin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另外也希望我们政府的监管力度再严一严,违法成本再高一些,以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尤其是乳制品的安全!
03
坛墨产品解决方案
序号 | 产品编号 | 产品名称 | CAS 号 | 浓度 | 规格 |
1 | 70636 | 1,2-丙二醇 | 57-55-6 | 99.8% | 10mg; 100 mg; 1g |
2 | 72272 | 1,3-丙二醇 | 504-63-2 | 99.9% | 10mg; 250 mg |
3 | BW901222-10000-C | 乙醇中1,2-丙二醇 | 57-55-6 | 10mg/mL | 1.2mL |
4 | BW901222-100-M | 二氯甲烷中1,2-丙二醇 | 57-55-6 | 100μg/mL | 1.2mL |
5 | BW902825-1000-C | 乙醇中1,3-丙二醇 | 504-63-2 | 1000μg/mL | 1.2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