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析诺仪器有限公司

化工仪器网免费会员

收藏

有关空气发生器使用的“十则”要求

时间:2022-03-24      阅读:577

 以下是关于空气发生器使用的“十则”要求,希望您阅读后对空气发生器的使用会有帮助!
  1.开机前氮气发生器储液瓶中加入30%碳酸钾;氢气发生器储液瓶中加入40.6%氢氧化钾。
  2.开启无油空压机,调节空气输出<0.4MPa。
  3.氢气发生器储液瓶中加入氢氧化钾20分钟后再开启电源。
  4.调节氮气和氢气流量<200mL/分。请不要随意转动流量调节伐。
  5.关机后打开空气压缩机放液伐,放出残液。放液后注意关好放液伐。
  6.关机后观察氮气发生器的集液瓶内如有液体,打开放液伐,使积液自动回储液瓶。放液后注意关好放液伐。
  7.放空氮气发生器储液瓶中碳酸钾;并加蒸馏水冲洗一次电解池,再加入一定量蒸馏水,防止电解池干枯。
  8.用胶管连接氢气发生器后部放液口,打开放液伐,放出残液。放液后注意关好放液伐。
  9.放空氢气发生器储液瓶中氢氧化钾。
  10.拔掉空气发生器后身的电源线。

上一篇: 针对气相色谱仪的基线故障有哪些快捷方便的处理方法? 下一篇: 上海析诺全自动顶空进样器新品上市!
提示

请选择您要拨打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