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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室内空气环境评分体系应用于绿色建筑评定标准

时间:2019-10-12      阅读:1770

   随着旧版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被废除,今年由国家颁布的全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于8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新版绿色建筑区别于旧版重要不同点在于更关注人和环境的和谐统一关系,以建筑环境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曾经室内环境环境行业沿用依旧的“室内空气质量”,如今也用新的名词——室内空气品质进行代替,可以说“室内空气品质”已经成为绿色建筑环境宜居的热门议题,目前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沿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新标,关于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些规则的改变,也引起了室内空气监测行业的关注和讨论,下面就由蓝居智能科技为大家简单介绍。

   首先,在室内健康舒适的控制项内新增了亮点:1)建筑出入口及室内应禁止吸烟,并需要树立禁烟标志。2)建筑内需要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卫生间、打印复印室、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污染流通到其他区域,同时需防止厨房、卫生间排气倒灌问题。

   其次,在空气品质的评分项中新增了室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μg/m³,且室内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50μg/m³,得6分,而该两项参数在旧标中是不涉及的。在智慧运行中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长期使用被提及,设置PM2.5、PM10、CO2 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需具有存储至少一年的监测数据和实时显示等功能,评价分值为5分。

   后,在智慧运行中具有智能化服务系统,被评价总分值为9分。需满足以下三个方面:

   1)需要满足具有环境监测、安全报警、家电控制、照明控制、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至少3项,得3分。

   2)具备远程监控功能,得3分。

   3)具备接入智慧城市、智慧城区、智慧社区的功能,得3分。而在旧标中更强调的则是通风系统联动的功能。

   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新标加强了具体监测参数要求及限值、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长期布局(如需测评连续时段的PM2.5、PM10浓度,才能测评其年均浓度是否低于限值),通过智能化服务系统的可拓展性等方面的要求。对于室内空气品质在整个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显然有着更佳的表现。而对于需要进行绿色评价的建筑来说,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或将成为重要的的得分项。

   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使用者的角度来提高评判标准,实现了“以人为本的”的重要理念,将传统的单一指向建筑物的审定标准进行了扩充,加入了以居住者、消费者的使用感受为主体的评判标准,从人居一体化角度增进了建筑使用者对于绿色建筑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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