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严谨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发布
时间:2018-09-04 阅读:1854
日前,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大残留*》(GB2763-2014)。我国食品中农药大残留*将由现行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新增1357项。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严格监管乱用、滥用农药,保证“产”出安全食品和“管”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义。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大残留*》(GB2763-2014)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著提升,力求用严谨的标准,为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大残留*》(GB2763-2012),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此次新发布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扩大了食品农产品种类。新标准为284种(类)食品农产品规定了多种农药的残留*,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值,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为防治各种病虫害对农作物生长的侵害,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生产中经常使用的农药品种大约为350个左右,而新标准为387种农药制定了大残留*,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品种,今后覆盖面还会进一步扩大。
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多发、易发问题,新标准重点规定了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比2012版本增加了904项*。新增蔬菜水果*占总新增*的67%,其中水果上农药残留*增加473项,蔬菜(包括食用菌)上农药大残留*增加431项。
新标准基本与标准接轨。在新发布的标准中,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食品法典标准,占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