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解读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新标发布!
时间:2024-05-21 阅读:413
2018.4.1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实施
2024.7.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实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实施
以上方法标准均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分别对应实验室检测与现场检测。
本文从测定指标与检测流程两层面切入,帮助读者了解VOCs实验室检测与现场检测的差异,进而选择适当的监测方法与设备。
标准测定要点对比
现场检测作业标准化流程对比
深度解读1:HJ 38对应用过程的质量保证做了明确要求,重点对现场采样质量控制进行规范,如加热温度、存储时长等。
流程规范
1、样品采集
采样系统要具有良好的气密性,采样前须进行空白试验,总烃测定结果应<0.06mg/m3。
气袋采样:采样管保持在120±5℃,样品气清洗3次,采样结束后立即放入样品保存箱;
玻璃注射器采样:采样管保持在120±5℃,样品气清洗至少3次,采样结束后密封立即放入样品保存箱。
2、运输空白
将注入除烃空气的采样容器带至采样现场,与同批次采集的样品一起送回实验室分析。
3、样品保存
样品应常温避光保存,采样后尽快完成分析。
玻璃注射器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过8h;气袋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过48h。
4、样品分析
采用甲烷单一组分标气,建立高浓度和低浓度段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样品测定:保证容器内部无液滴凝结,如有则放入加热装置至液滴消失。取1.0ml除烃空气,测定其在总烃柱上的氧峰面积。另取1.0ml待测样品,测定样品中总烃和甲烷的峰面织,总烃峰面积应扣除除烃峰面积后参与计算。
空白试验:运输空白样品测试,总烃测试结果应<0.06mg/m3。
5、结果输出
深度解读2:HJ 1331、HJ 1332在HJ 1012 II型仪器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功能要求,如进样流量、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等;此外,对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也做了明确要求。
流程规范
1、测试准备
仪器预热,选择合适校准曲线或校准显程。
2、仪器核查
零点校准和量程校准,测试系统示值误差,零点值应≤0.4mg/m3。
当标气浓度>100 umol/mol,仪器误差应≤±5%
当标气浓度≤100 umol/mol,仪器误差应≤±5umol/mol
填写样品测定前后仪器性能核查记录表。
3、样品测试
采样管置于排气简中心位置,进样流量波动≤10%,全程120±5℃高温伴热,取5组数据平均值作为一次测量值(5~15min),同步测试湿度,样品测试完成后使用零点气清洗设备,测试系统示值误差值。
4、结果分析
(1) 测定结果>10 umol/mol,应处于校准量程20%~100%
(2)测定结果<10 umol/mol,应≤校准量程且在校准量程10umol/mol左右。否则重新选择校准曲线在测试。
5、结果输出
现场检测
更及时、更精准、更高效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提出“采样或监测现场区域为非危险场所,宜优先选择现场监测方法”。现场监测方法可及时直观反应污染物浓度水平,具有高效溯源、查寻问题点等优势,便于现场执法监测、现场比对监测,今后将在在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谱育科技深耕环境现场检测多年,自主研发的EXPEC 3200 系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可广泛应用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环境稽查与执法、VOCs溯源排查、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VOCs治理设施效能评估等场景。面世至今,凭借高灵敏、高精度等优势在VOCs现场检测领域大放异彩,累积客户量达2000+。
把握新规 驭势而行
仪器升级服务 护航现场检测
EXPEC 3200通过不断升级更新,多次全程支持或参与国家/地方方法标准的验证工作,本次根据国家新标准,再次实现新升级,功能和性能指标满足标准要求,可高效助力非甲烷总烃现场检测。
*表格内容为谱育科技全程支持或参与验证的国家/地方方法标准
新标对VOCs总量控制与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为护航现场检测高效开展
谱育科技特推出EXPEC 3200 系列升级服务
助力用户监测升级,以满足日趋严格的环保法规监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