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94水平垂直燃烧测试仪试验
时间:2019-05-19 阅读:1129
UL94水平垂直燃烧测试仪试验主要用于测定塑料、橡胶或薄膜在规定火源下燃烧性能,以判断其耐火等级。不但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电机、工具、仪表等设备以及电气连接件等电工电子塑料或橡胶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防火封堵材料型式认可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测试标准
UL94水平垂直燃烧测试仪试验符合以下测试标准,同时也满足其它工业和组织的测试方法。
UL94, ISO 1210, GB/T2408-2008/IEC60695-11-10:1999, GB/T 5169.16-2008/IEC 60695-11-10 :2003/ASTM D635 , GB/T 8332-2008/ISO 9772-2001/ASTM D4986, ASTM D4804 /ISO 9773,GB/T 5169.17-2008/IEC 60695-11-20 :2003/ASTM D 5048
- 试验
50w水平燃烧试验
- 从触摸屏进入50w水平燃烧试验操作界面
- 在式样一端25mm和100mm处,垂直于长轴划两条标线,在25mm标记的另一终端,使试样与纵轴平行,与横轴倾斜45度位置夹住试样,本生灯与试样相对位置调整好
- 旋转压力表,压力表只作开关应用,一般不显示读数,使流量计显示适合气体流量,然后微调流量计
- 按仪器面板上点火按钮,点燃本生灯
- 调节燃气流量,并调节本生灯下端的滚花螺母,使灯管在垂直位置时,产生20mm高的蓝色火焰。将本生灯倾斜45度。
- 推动本生灯推杆,将本生灯推到位置,施焰时间开始
- 施焰时间结束,拉回本生灯。停止施焰后,若试样继续燃烧(包括有焰燃烧或无焰燃烧),使用面板按钮键记录燃烧前沿从25 mm标线到燃烧终止时的燃烧时间t(单位秒),并记录从25 mm标线到燃烧终止端的烧损长度L,(单位毫米)。
注 :如果燃烧前沿越过100m m标线,则记录从25mm标线至100mm标线间燃烧所需时间t,此时烧损长度为75mm ,
如果移开点火源后 ,火焰即灭或燃烧前沿未达到25m m标线,则不计燃烧时间、烧损长度和线性燃烧速度。
输入实际燃烧长度,系统按下面公式计算燃烧速度
式中:V—线形燃烧速度,(mm/min),L—烧损长度(mm),t—烧损L长度所用的时间(S)。
50W垂直燃烧试验
- 从触摸屏进入50w垂直燃烧试验操作界面
- 垂直固定好试样,使试样底端与上端保持10mm的高度。用标配标尺标定本生灯与试样的位置,保证10mm的距离
- 拉回本生灯,点着本生灯并调节,使之产生20mm±2mm高的蓝色火焰。
- 推动本生灯推杆,将本生灯移至式样下端,对式样施加火焰,当施焰时间结束(10s)后,拉回本生灯,此时手动开启按下计时器,记录燃烧余焰时间t1。
- 余焰结束后(即使本生灯还未离开),将本生灯送回试样下端,对试样施加火焰,当施焰时间结束(10s)后,拉回本生灯,此时手动开启按下计时器,记录燃烧余焰时间记录第二次燃烧余焰时间t2,余焰结束后,再次按下计时器,记录第二次余辉时间t3。
注:在式样的过程中,若有滴落物引燃脱脂棉的现象,手动结束本试样的试验。在施焰时间内,若出现火焰蔓延至夹具的现象,手动结束本试样的试验。
500W垂直燃烧试验
- 从触摸屏进入500w垂直燃烧试验操作界面
- 固定好试样,调整好本生灯与试样位置
- 然后来回本生灯,按下点火按钮,调整好火焰內焰高40mm,外焰高125mm,调整本生灯角度
- 推动本生灯推杆,将本生灯移至位置,对式样施加火焰,当施焰时间结束(5S)后,拉回本生灯,等5s后,在再次推回本生灯,施焰5s,重复5次。
- 按下计时按钮,记录第五次的施焰后,余焰时间、余辉时间。
薄膜材料垂直燃烧试验
- 从触摸屏进入薄膜材料垂直燃烧试验操作界面
- 垂直固定好试样,使试样底端与上端保持10mm的高度。用标配标尺标定本生灯与试样的位置,保证10mm的距离
- 拉回本生灯,点着本生灯并调节,使之产生20mm±2mm高的蓝色火焰。
- 推动本生灯推杆,将本生灯移至式样下端,对式样施加火焰,当施焰时间结束(3S)后,拉回本生灯,此时手动开启按下计时器,记录燃烧余焰时间t1。
- 余焰结束后(即使本生灯还未离开),将本生灯送回试样下端,对试样施加火焰,当施焰时间结束(3S)后,拉回本生灯,此时手动开启按下计时器,记录燃烧余焰时间记录第二次燃烧余焰时间t2,余焰结束后,再次按下计时器,记录第二次余辉时间t3。
泡沫材料水平燃烧试验
- 从触摸屏进入泡沫材料水平燃烧试验操作界面
- 在式样一端25mm、60mm和100mm处,垂直于长轴划标线,放到拖网上,本生灯与试样相对位置调整好
- 按仪器面板上点火按钮,点燃本生灯,调节燃气流量,并调节本生灯下端的滚花螺母,调整好本生灯火焰。(此实验要使用燃烧器翼顶装置)
- 推动本生灯推杆,将本生灯推到位置,施焰时间开始,60s后移开本生灯。
a) 接触时计时器计时
b)余焰余辉达到25毫米标记处第二计时器计时
c)余焰余辉达到60毫米标记处,或当试样在60毫米标记处前停止燃烧或发光,计时器停止计时
d)余焰余辉达到125毫米标记处,或当试样在125毫米标记处前停止燃烧或发光,第二计时器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