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石油产品烃类测定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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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次长春凯宏液体石油产品烃类测定器,仪器符合GB/T11132《液体石油产品烃类测定法(荧光指示剂吸附法)》标准试验方法,适用于315℃以下的石油馏分中烃类的测定。
安装与使用方法
1、仪器背面距墙壁不得小于200mm,仪器使用的电源要有良好的接地线。并连接好仪器与吸附柱的气管,以及外接气源的气管。将两面的调压阀关闭。
2、将固定夹置于加料段球形接头下面的位置,使吸附柱自由悬挂。打开震动开关,震动整个柱子,用玻璃漏斗向吸附柱内逐渐填充硅胶,当装至分离段一半时,关闭震动器,加一层3mm~5mm荧光指示剂染色硅胶,再启动振动器,继续填充硅胶,直至填紧的硅胶层进入加料段75mm处为止。震动吸附柱时,用湿布擦拭整个吸附柱,消除静电,有助于更好的填装硅胶。填装结束后在震动吸附柱4分钟。
3、将试样用注射器吸取0.75ml试样,注入到加料段硅胶面以下30mm处。供气,在14Kpa压力保持下2.5分钟,使液体沿着吸附柱向下行进。然后加压至34Kpa,再保持2.5分钟,将气压调到适当的压力,使液体向下进行的时间约为1小时。通常汽油类试样大约需要28Kpa~69Kpa,喷气燃料类的试样需要 69Kpa~103Kpa。所需气体压力取决于吸附柱中硅胶填充的紧密程度和试样的分子量。一般来讲,分离时间1小时就可以,但分子量较大的试样所需的时间长久些。
4、打开照射开关,即可点亮紫外灯光,观察实验。
5.当红色的醇-芳烃界面浸入分析段约350mm后,按以下顺序(从下至上)迅速标记出在紫外灯光下观察到的各烃类的界面,测得一组数据(警告:直接暴漏在紫外光下是有害的,在操作中宜尽量避免紫外线照射,尤其注意保护眼睛)。对无荧光的饱和烃区域,需标记出试样的前沿和黄色荧光达到*的位置;对于二部分即烯烃区域的上端,标记出出现强蓝色荧光的位置;对于三部分即芳烃去与的上端,标记出一个红色或棕色换的上端。对于无色的馏分,通过一个红色环可以清楚地确定醇-芳烃界面,但裂化燃料中的杂质常会使这个红的变得模糊,出现长度不定的棕色区域,它仍作为芳烃区域的一部分来计算。只有下吸附柱中出现蓝色荧光的情况下,此棕色或红色环才被认作是环下面另一个可辩区域的一部分。对于某些含有含氧化合物的调合燃料样品,在红色或棕色醇-芳界面的上面可能出现另一个几厘米长的红色带,此红色带应忽视,不计入烃类色带中。标记各烃类区域界面时应避免手与吸附柱表面接触。用标记夹标记个烃类区域界面,则直接记录测量结果。
注:达到*黄色荧光位置是指弱强度荧光带的中间。
6、为尽可能减小读数期间由于界面行进引起的误差,当试样中的烃类又向下行进至少50mm时,按与5相反的顺序标记各烃类界面位置,进行二次标记。用指示夹标记个烃类区域界面,则直接记录测量结果。
7、如果硅胶装填不当或醇类洗脱烃类不*,都会导致测定结果不准确。使用吸附柱玻璃管吸附柱时,可以从烃类区域总长判断洗脱不*,烃类区域总长至少500mm才会获得满意的分析结果。
8、解除气体压力,断开与供气系统的连接,清洗吸附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