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0370.2-202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气密试验方法
时间:2024-05-31 阅读:730
危险货物必须使用符合UN标准的包装,这些包装根据其设计强度和适用的危险品类型被分为不同的等级,如drums(桶),boxes(箱),jerricans(罐),bags(袋)等,并需要通过性能测试以证明其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压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是一个涉及安全、合规与国际运输标准的复杂领域,旨在确保危险品在国际间运输时不会对人员、环境或财产造成伤害。它遵循一系列严格的国际和国内规定,其中SN/T0370.2-2021检测标准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气密试验做出了详细说明。
气密(密封性)试验
5.21试验适用范围
对于拟装液体的所有设计型号应进行气密试验。组合容器的内容器、标有“RID/ADR”的复合包装的内贮器(玻璃、陶瓷或粗陶瓷)、标有“RID/ADR”的用于运输在23C时黏度超过200mm2/s物质的轻型金属容器不需要进行气密试验。
5.2.2试验样品数量
每种设计型号取3个试验样品。
5.23试验前试验样品的特殊准备
将有通气孔的封闭装置以相似的无通气孔的封闭装置代替,或将通气孔堵死。
5.2.4试验设备
DRG-SE危险品容器气密试验仪。
5.2.5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
将容器包括其封闭装置箔制在水面下5min,同时施加内部空气压力,制方法不应影响试验结果。施加的空气压力(表压)见表6。
5.2.6通过试验的准则
气密试验试样应不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