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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热丝试验测试仪
灼热丝试验测试仪仪器的组成与使用
排气扇:实验结束后通过排气扇,排出污染的空气。
调压器:通过调节调压器旋钮改变供给灼热丝两端的电压,从而实现对灼热丝的温度的调节。
a. 灼热丝:标称直径:4mm;材质:镍/铬(80/20)丝;用简单的电路加热,此处不应有保持温度的反馈装置或反馈回路。将顶端加热到960℃所需的典型电流在120A-150A之间。
b. 温度测量——细丝热电偶:带有绝缘节点的一级矿物绝缘金属铠装细丝热电偶。标称直径应为1.0mm或0.5mm。例如:镍铬和镍铝(K型)线材适合在温度高到960℃的条件下连续运行,他们的焊接点位于铠装套内,尽可能的靠近顶部。
c. 载样小车:可调节的加持模块,适用于各种标准及非标准成品。
d. 砝码:一边0.5N,保证试验过程中灼热丝对试样施加的压力为1.0N.
e. 两个接近开关:一个用于检测小车的起始位置,小车运行至此时会立刻停止。
f. 挡片:挡片安置与丝杆上,用于推动小车运动和阻止小车运动。小车底部的豁口使插入挡片后仍然有7mm的容许空间。
g. 为评定可能发生的燃烧蔓延,例如从试验样品上落下的燃烧或灼热颗粒引起的燃烧蔓延,在试验样品下面放置一块规定的铺底层。
h. 火焰高度尺:火焰高度尺位于样品与灼热丝接触处正后方。
i. 箱体要求:能观察试样状态、容积至少为0.5m2的试验箱。试验箱的容积确保试验期间氧气损耗不会明显影响试验结果。试验样品安装在距离试验箱各表面至少100mm处。
部件保证书
供应的部件和材料均已经过检验和测试以确保无缺陷和瑕疵,当其在制造的仪器上正确安装和操作时,他们将正常工作。部件(不包括消耗性部件如光源、光学元件、摩擦布等)的质保期为自发货期始6个月。
本保证书代替其它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在任何情况下都有责任和义务为任何由于违反此保证条款而造成的特殊或间接损害负责。
责任仅限于对在船上和工厂交货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有缺陷部件提供维修或换货。对由于滥用、使用不当、事故、变更、忽视、未经授权的维修或安装造成部件的损坏将不予保修。对缺陷认定和造成的原因有zui终决定权。
保留对其产品进行更改和改进的权利,但无义务对已生产的产品执行改进和安装。
1.4 操作环境
该仪器在住宅、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遵照标准BS EN 50081-1和BS EN50082-1
1.5 气候环境
其产品进行更改和改进的权利,但无义务对已生产的产品执行改进和安装。
此仪器在下列条件下操作:
海拔<2000m
操作温度:13~30℃(56~86℉),相对湿度25~75%
储存温度:10~43℃(50~110℉),相对湿度20~80%
该仪器可放置于标准要求的操作环境下,以便试样调湿与实际磨耗试验的操作连贯性。
1.6 电气信息
此仪器电气要求符合EN 61010-1:200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使用。
1.7 安装类型和污染级别
安装类别Ⅰ
污染级别1
1.8 警告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