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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物质为食盐中碘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 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 以及食品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选用广东超市食盐为原料,用碘酸jia作为碘剂,复配成两种不同浓度的含碘食盐。经过筛选后,将混均好的样品分装到聚乙烯瓶中,并使用铝箔袋封装,避光低温处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mg/kg) | 扩展不确定度(mg/kg)(K=2) |
RMS-U006 | 食盐中碘 | 27.9 | 4.2 |
RMS-U007 | 食盐中碘 | 65.0 | 9.0 |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 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技术规范,对样品随机抽样,按照标准GB 5009.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和GB/T 13025.7-2012《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要求,采用直接滴定法检验碘元素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最少取样量10 g,,统计检验结果表明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生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客户。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个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定值,定值方法为GB/T 13025.7-201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中的直接滴定法,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及注意事项
1、包装:本系列标准物质采用聚乙烯瓶装外带铝箔袋封装,每瓶70克。
2、贮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5)℃,避光贮存。
3、食盐本身的原因会有结团不影响其化学性质,可以在使用前将样品充分摇匀,样品一旦开封应尽快使用,避免因密封不当使其相关特性发生变化。
4、本标准物质样品仅允许用于实验室测试,不得用作药品,食品或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