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VOCs检测组分可以分为几种吗?
时间:2021-10-14 阅读:962
VOCs就是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条件下可以挥发为气态的有机化合物。
VOC的定义分为二类,一类是普通意义上的VOC定义,只说明什么是挥发性有机物,或者是在什么条件下是挥发性有机物;另一类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也就是说,是活泼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非常明显,从环保意义上说,挥发和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这两点是十分重要的。不挥发或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就不构成危害。这也就是欧洲将溶剂按光化臭氧产生潜力来分类的原因。
我国目前VOCs检测组分可以分为以下3个大类:
1:能够造成环境污染,产生臭氧和霾相关的VOCs组份。这一类的VOCs组分可以和氮氧化物在光化学反应中产生臭氧以及PM2.5,直接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我们的空气质量。对这类组分,学术界已经研究多年。主流观点是采用美国EPA推出的PAMS臭氧前驱体,共有65种VOCs组分。(还有些扩充的TO14,TO-15等不再详述)
2:主要是指可以导致形成癌症(例如笨、二甲苯等苯系物)和对人体有毒性(如氯乙烯)的VOCs组分。这些组分是根据癌症研究以及毒理学研究来确定的。可以视为一类特征因子。
:3:异味强烈的VOCs组分(如: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这些组分逸散到空气中将造成人们强烈的不适,影响人民生活。这类组分在美国EPA和我国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有所定义。可以视为另一类的特征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