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解读《GB/T 43398-2023 乘用车行李移动对乘员伤害的安全要求》
时间:2024-11-12 阅读:278
近几年国内市场上乘用车的行李空间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并且通过折叠或移除座椅形成更大装载空间的车辆产品占比不断提升。这会导致急刹车或碰撞事故时,行李移动对车内乘员伤害的风险相应增加。
为了进一步提升车辆对移动行李的防护能力,标准《GB/T 43398-2023 乘用车行李移动对乘员伤害的安全要求》在2023年底发布,并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等同采用ISO-27955-2010进行制定,并结合当前行业产品和测试技术现状,兼顾操作实用性,对行李箱碰撞试验要求和测试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另外为了兼容国内法规标准体系,对规范性引用、术语定义等内容也做了调整。
该标准的试验要求和测试方法涉及座椅靠背/座椅,隔离装置和系固点。但本文仅对座椅靠背/座椅相关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1. 适用对象
该标准适用由座椅靠背限定装载空间的乘用车。如果为了增加装载空间,将后排座椅折叠/放倒,前排座椅成为行李舱边界,则此时前排座椅也应满足该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2. 座椅准备
滑轨:最后使用位置往前一挡或者10mm; 调高:调节到zuidi位置;
靠背:制造商规定位置(一般设计位置);
头枕:最高位置。
3. 样块准备
试验样块为两个尺寸300mm*300mm*300mm的刚性正方体块,边棱倒角20mm,质量分别为18kg。
试验样块放置于装载空间内,横向的位置取决于试验座椅的配置,纵向的位置取决于行李舱的构造。
样块的横向位置,基于试验座椅的配置分类,大致有5种情况:
对于仅单人座椅的情况,将样块摆放到座椅的后方,样块重心与座椅纵向中心面对齐。如果样块受一侧空间限制无法对齐,也要尽可能靠近中心面。
对于由三个单人座椅组合成一排座椅的情况,两个样块应并排放置在试验座椅后方并相对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对称,样块横向距离50mm。
对于单个长条座椅的情况,不管靠背是独立或整体式,两个样块应并排放置在试验座椅后方并相对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对称,样块横向距离50mm。
对于由单人座椅和长条座椅组合成一排座椅的情况,两个样块应并排放置在试验座椅后方并相对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对称,样块横向距离50mm。
如果单人座椅与长条座椅间存在超过200mm的间隙,单人座椅后方的样块与单人座椅纵向中心面对齐,长条座椅后方样块的重心与长条座椅其中一个乘坐位置(选最不利的情况)的纵向中心平面对齐。
样块的纵向布置,简单概括,即在座椅靠背往后200mm的位置。具体的方式尽量与实际可能放置行李的方式相同,举例如下:
如果后排长条座椅靠折叠后构成行李舱底部边界,则样块直接摆放在折叠后的座椅靠背上,沿着行李舱底部方向往后200mm。
如果后排座椅折叠起来之后可以挡住前排座椅靠背,则以折叠后的座椅为行李舱边界,然后确定样件纵向位置。
如果行李舱尺寸不准许样块向后移动200mm,且后排座椅可水平调节,应将座椅向前移动到乘员正常使用调节范围的极限位置,或者移动到能获得200mm位移的位置,取两者中较小者。
对于其他情况,试验样块应放置于后排座椅之后尽可能远的位置。
最不利的情况,如果座椅后方无法安置样块,则不用进行该项试验。
4. 波形曲线
减速度或加速度的波形如下图所示,要求波形在灰色通道内,速度为50+0/-2 km/h。
5. 评价基准
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块应保持在座椅靠背后方。
试验过程中,座椅靠背的锁止装置应保持在原位置。
试验过程中,座椅靠背、座椅固定装置、调节装置和移位装置允许产生不会造成乘员伤害风险的塑性变形。
试验结束后,不应出现可能增加乘员受伤风险或伤害程度的尖角或边棱。
Q1. 与GB15083-2019 4.11中“关于防止移动行李对乘员伤害的特殊要求“的联系/区别?
GB15083行李箱碰撞试验之前也发布过文章进行了介绍。标准GBT43398的试验要求和测试方法与GB15083的该部分内容基本相同。但部分细节有所区别,比如该标准对行李箱模块的摆放做了更详细的说明,适用范围也扩展到了前排座椅。总的来说对于后排座椅来说区别不大,对于前排座椅则提出了新的考核要求。
另外该标准为guojia推荐标准,对于企业不做强制要求,但是GB15083则需要强制执行。
Q2. 前排座椅是否需要满足位移量的要求?
该标准对于前、后排的座椅靠背规定仅需满足4.2.2和4.2.3,对其位移量并没有明确要求。但文中也提到只要满足GB15083要求的座椅系统也视为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也就是说,
对于二排/三排座椅,本应强制满足GB15083要求,即应满足位移量要求。
对于前排座椅,因为只需要满足GB/T 43398要求,且并不适用于GB15083,故对其位移量不做要求。
Q3. 前排座椅不需要考察位移量的依据是什么?
该标准在制定阶段,做了大量的调研分析和物理试验。基于18款车型的行李箱碰撞试验结果,发现如果加入位移考核要求(头枕150mm,靠背100mm)后,前排座椅行李箱冲击试验整体失败率超过70%。说明基于位移量的要求,现有产品的超标率很高。
这主要因为大部分车辆通过折叠或放到第二排座椅靠背来增加装载空间,这会导致试验过程中前排座椅被撞击点的位置偏高,座椅靠背受到冲击后施加到座椅转轴的力矩较大。如果调角器或靠背侧板强度不够,座椅靠背和头枕前向位移超过限值的概率很高。
为了进一步验证位移量超出对乘员的影响,标准起草组又在前排座椅上放置HIII50假人进行了行李箱冲击试验研究,结果表明假人伤害值除颈部弯矩超标外(与未展开气囊有关),其他均不超过正碰实测值。
Q4. 对于标准中未提及的其他位置调节怎么定义?
标准中只对座椅头枕、前后调节、高度调节、靠背调节做了定义,其他位移装置的位置并未明确定义。并且也没有像其他法规标准一样建议在最不利的位置。
以上主要因为对于其他方向可调节座椅现阶段最不利位置的判断比较困难,无法直接界定哪个位置就是最不利位置。另外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所以可以由制造商与测试机构探讨协商定义。
在无法直接判断的时候,建议前期应进行仿真分析,基于骨架失效风险和关键点位移量对比位置的恶劣程度。
Q5. 对于常见的中排由两个单人座椅构成一排的情况,样块应该怎么摆放?
基于标准原文5.2.2.4.2的规定进行拓展,这种情况下样块的摆放应该取决于两个座椅之间的间隙,如果间隙超过200mm距离,样块分别与单人座椅纵向中心面对齐。否则两个样块应并排放置在试验座椅后方并相对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对称,样块横向距离50mm。(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Q6. 对于整体式头枕的座椅,如何界定头枕和靠背?
对于整体式头枕,通过垂直于距R点540mm 的基准线的平面来定义头枕和座椅靠背之间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