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垂直燃烧测定仪操作方法
时间:2023-05-24 阅读:871
水平垂直燃烧测定仪操作方法
触摸屏控制款水平垂直燃烧测定仪,是根据标准GB-T2408-1996而研制的,适用于塑料以及以塑料为原材料的非金属复合材料的燃烧性能试验,与专用的式样支架配合可在同一台仪器进行塑料水平燃烧和垂直燃烧两种方法的试验
水平垂直燃烧测定仪操作方法
水平法(30S 试验开始前先将施焰时间设置为30s)
(1)在式样一端25mm和100mm处,垂直于长轴划两条标线,在25mm标记的另一终端,使式样与纵轴平行,与横轴倾斜45度位置夹住式样。
(2)开电源按“停止”,使本生灯退回到最左侧。
(4)按“调位”将本生灯移至式样一端,调节本生灯与式样之间的距离,使本生灯灯口处在式样自由一端的下方,调整完成后,按“停止”键使本生灯退回到原位。
(5)打开气路上的燃气总阀(如果使用煤气罐,要使用中压减压阀,并把压力调到最大),使燃气进到设备内,按“燃气”然后调节“燃气流量”按“点火”点着本生灯(第一次使用因为气管里有空气,所以需要将空气排干净才能点着火)并调节本生灯下端的滚花螺母,使灯管在垂直位置时,产生20mm高的蓝色火焰。将本生灯倾斜45度。
(6)按“启动”对试样施加火焰。施焰时间结束,本生灯自动退回。停止施焰后,若试样继续燃烧(包括有焰燃烧或无焰燃烧),当施焰时间开始计时的时候开始观察式样燃烧情况,当火焰燃烧到25 mm标线点计时键,燃烧时间开始计时,式样继续燃烧到100mm标线或熄灭时再次点计时键,如果式样未烧到100mm标线则需测量从25 mm标线到燃烧终止端的烧损长度L,(单位毫米)。
能自撑式样燃烧时,应将非自撑式样夹移到右边;非自撑式样燃烧时,应观察式样燃烧情况,逐步将式样夹向右退回。
注 :如 果 燃烧前沿越过100m m标线,则记录从25mm标线至100mm标线间燃烧所需时间t,此时烧损长度为75mm ;如果燃烧前沿没有烧到100mm处,烧损长度为25mm处到熄灭点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