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监测点如何选取?
时间:2021-10-08 阅读:1955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可分为城市点、区域点、背景点、污染监控点、路边交通点5类。其中,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受关注,重点反映城市建成区的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参与城市空气质量评价。我国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常规监测项目为SO2、NOx、CO、PM10、PM2.5,其他监测项目为TSP、Pb、苯并芘、氟化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多数城市评价点实现连续自动监测,只有少部分为手动监测。
监测点选取
监测点的布置应遵循代表性、可比性、整体性、前瞻性和稳定性等原则;单个评价点的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500~4000米,有时也可扩大至4000米至几千米的范围(空气污染物浓度较低,其空间变化小的地区);评价点的数量是根据建成区面积大小和人口数量多少决定的。例如建成区人口在200万~300万,面积为200~400平方千米的城市评价点为8个;依据污染物扩散、迁移和转换的规律,采用城市加密网格点实测或模拟计算方法,估计所在城市建成区污染物浓度的平均值,进而确定合理的监测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