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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点检工作怎么做?

时间:2022-06-20      阅读:744

由于何时泄漏谁也不知道,所以我们要求报警器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不停地"值班",像查岗一样,为了确认报警动作是否一直处于正常状态,汇瑞埔电子提醒应当每月点检一次。点检非常简单,只需用附带的点检气对准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点检口,送气后,如果有声光报警就是正常。

由于气体报警器通常是1年标定一次,且需要仪器返厂标定,很多客户不知道可燃气体报警器校验及标定注意事项有哪些,从而对报警器校验工作不够重视。

汇瑞埔电子总结一下可燃气体报警器校验及标定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1、原则上可燃气体报警器要采用经计量认证与被检测气体相匹配的标准样气。相同的被测介质所选的标准样气不同,报警点也不同。
2、使用该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非烃类混合物或爆炸下限浓度的气体燃烧时产生的热量相差较多的烃类混合物,不得已时,可使用丁烷、异丁烷、丙烷等既易得又稳定的单组分燃料作为样气。此时必须依据一定的检测信号换算关系调整气体报警器的量程。
3、可燃气体报警器校验前,探头的周围环境应无可燃气体。如果有可燃气体,要先拆下防雨罩,充入一定量的洁净空气后,再连续通入样气,以保证校验的准确性。
4、当被测气体为烃类混合物时,异丁烷为标准样气,其次为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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