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易燃性能测试方法
时间:2022-01-17 阅读:1153
2014年5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6675201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新玩具安全标准加强了规范在中国合法销售的玩具安全与质量。该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新标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要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新标准对玩具安全有额外的测试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GB6675.1《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2、GB6675.2《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流性能》
3、GB6675.3《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4、GB6675.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本文主要从玩具的易燃性能出发,像读者介绍其测试方法
测试方法
1、预处理和测试环境
每次测试前玩具或试样应在温度为(20±5)℃,相对湿度为(65±5)%的条件下预处理至少7h
应在没有气流的测试柜中进行测试,即在测试过程中机械装置的运转不能引起空气流动的情况下进行测试。最重要的是测试柜内的空气量不因氧气浓度减少而受影响。使用前方有开口的测试柜时, 应保证试样与柜壁间的距离至少为300mm。开始测试前应保持柜内温度为10℃~30℃,相对湿度为15%~80%。
测试应在将试样从预处理环境中取出后5min内进行。
1.1测试火焰
点燃5.1.2规定的燃烧器并且预热至少2min。
火焰高度从垂直放置的燃烧器管口至火焰顶部测得。
1.1.2测试火焰
点燃标准中规定的燃烧器并且预热至少2min。
火焰高度从垂直放置的燃烧器管口至火焰顶部测得。
1.2伸出玩具表面长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发、毛绒或其他类似材料制成的胡须、触须等(例如:自由悬挂丝带、纸质或布绳玩具)的测试
1.2.1测试火焰
调整火焰高度至(20±2)mm。
1.2.2测试燃烧器位置
垂直。
1.2.3测试操作
测量毛发、毛绒或其他类似材料的长度,并放置玩具确保毛发、毛绒或其他类似材料的最大尺寸垂直悬挂或尽可能接近垂直。
测试火焰接触到样品材料的下部边缘或末端(2±0.5),同时使火焰深入测试试样约10mm
如果着火,测量燃烧时间和毛发、毛绒或其他类似材料的最大燃烧长度。
1.3伸出玩具表面长度小于50mm,由毛发、毛绒或其他类似材料制成的胡须、触须等(例如:自由悬挂丝带、纸质或布绳)玩具和整体或部分为模压面具的测试
1.3.1测试火焰
调整火焰高度至(20±2)mm。
1.3.2测试燃烧器位置
移动燃烧器成45°角
1.3.3测试操作
将玩具垂直放置。
将火焰接触玩具(5±0.5)s,接触点位于距玩具或其附件的下部边缘上方至少20mm处,同时使燃烧器管口与玩具表面水平距离接近5mm。
如果着火,测量燃烧时间和从燃烧区域的上边缘到火焰接触点的最大燃烧长度。
1.4.1样品的准备
每一项测试应在新的单个玩具上进行。如果玩具或其包装上有告知消费者清洁说明的,则:
——指明玩具不能清洗,则在测试前玩具不会被清洗或浸泡。
——有推荐的清洗和洗涤方式,产品将按照使用手册中制造商推荐的的方式进行预处理
——没有提供清洁或洗涤信息的,但可能会被洗涤的或可能会被雨淋的产品,在测试前,按以下的方法处理。
以玩具质量(g)与水体积(mL)之数值比至少1:20的比例将玩具浸泡在(20℃左右)水中10min,脱水。重复2次。再在软化水中漂洗玩具2min,再以合适的方法脱水和干燥玩具,使玩具尽可能恢复到原始的状态
从玩具的每种材料上被剪下尺寸至少为610mm×100m的测试样,每一测试样应由一种材料
构成,尽可能不含有缝纫边或装饰的蕾丝边条。由于缝纫边影响到燃烧速度,因此应将这些边条放置于试样夹的上部。
如果不可能得到至少610m×100mm的测试样,则应从同一玩具上裁取两块材料制成测试样,
每块尺寸应达到310mm×100m,将两块材料拼在一起,拼结处应有10mm,形成610m×100m
的测试样。在拼结处可用订书钉连接,并保证拼结处无缝隙。
由于火焰蔓延速度在不同的织物经纬方向是不同的,当材料足够的时候,应沿着实际使用时的垂直方向剪取测试样。
对于符合4.3的玩具,如果化妆服饰是双面使用的并且每面的材料不相同,则每一表面都应测试。在这种情况下,要准备第二个测试样。如果材料不足够,不能同时在同一玩具上制成两个测试样,则可从另一玩具上制成第二个测试样
对于符合4.4的玩具,如果材料是双面使用的并且每面的材料不相同,则每个表面都应测试。在这种情况下,要准备第二个测试样。如果材料不足够,不能同时在同一玩具上制成两个测试样,则可从另玩具上制成第二个测试样。
1.4.2固定测试样
如图1所示,将测试样放置在试样夹上,稍稍拉紧测试样以避免出现皱纹、波纹或卷曲。
对于应符合4.2.5(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和4.3(化妆服饰)的玩具,应将使用时材料的外侧表面朝上放置在样品夹上。
用丝光棉线(经丝光处理的最大线密度为50支的白棉线)横跨样品固定在图2所示的A点和B点,并且不超过样品表面2mm,并在上面安装有仪器以指示、标记棉线何时被烧断
将试样夹以与水平面成(45士1)°角放置。
图1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不包括4.2.2和4.2.3涵盖的玩具)。
头巾、头戴饰物等,整体或部分遮盖面部的纺织物面具,
玩具化妆服饰,供儿童进入的玩具的测试
图2 燃烧示意图
1.4.3测试火焰
调整火焰高度至(40±3)mm
1.4.4测试燃烧器位置
将燃烧器垂直放置,并确保试样下边缘与燃烧器顶端的距离为(30±2)mm(见图2)。
1.4.5测试操作
按上述的规定,保持火焰接触试样(10±1)s
如果着火,在火焰到达第一标记线时,计时装置开始计时,并且在火焰到达第二标记线时,停止计时。
1.4.6结果
如果点火后,试样不着火,或在火焰到达第一标记线之前熄灭,则燃烧速度等于0。
如果发生着火,第一标记线被烧断,但在火焰到达第二标记线之前熄灭,则认为材料测试自熄。
如果第二标记线被烧断,记录燃烧时间并计算燃烧速度(单位:mm/s)。对结果值进行圆整至zui接近到mm/s。
1.5最大尺寸为520mm的软体填充玩具的测试
1.5.1测试火焰
调整火焰高度至(20±2)mm
1.5.2测试燃烧器的位置
移动燃烧器成45°角。
1.5.3测试操作
将玩具垂直摆放,例如头部在最上方,或者将玩具最大的较平整垂直区域垂直放置,以利于火焰蔓延。
火焰接触玩具的时间为(3±0.5)s,燃烧器管边缘至玩具的距离为5mm左右并且点火区域应在垂直测试区域下边缘上方的20mm~50mm的范围内。
在移去测试火焰后,记录测试火焰在玩具表面蔓延直至火焰顶端刚刚达到玩具最顶端的时间。
如果被点燃,并且在未达到玩具最顶端时熄灭,则认为被测试玩具是火焰自熄。
1.6最大尺寸大于520mm软体填充玩具的测试
1.6.1测试火焰
调整火焰高度至(20±2)mm
1.6.2测试燃烧器的位置
移动燃烧器成45°角。
1.6.3测试操作
用两根垂直金属杆支撑,如图3所示,将玩具垂直摆放,例如头部在最上方,或者将玩具最大的较平整垂直区域垂直放置,以利于火焰蔓延。在金属杆上要有丝光棉的固定点,水平固定丝光棉线(即经丝光处理的最大线密度为50支的白棉线)。
标记线的高度应调整到点火点上方的500mm~520mm之间。标记线应放置在火焰到达此高度时能通过视觉确认火焰到达的时间。
火焰接触玩具的时间为(3±0.5)s,燃烧器管边缘至玩具的距离为5mm左右,并且点火区域应在垂直测试区域下边缘上方的20mm~50mm的范围内。
在测试火焰移去后,如果玩具被点燃,则起动计时装置。当火焰一旦到达标记线的高度后停止计时装置。
如果在到达标记线之前,火焰熄灭,则认为火焰的蔓延速度小于30mm/s。
记录燃烧时间,并按下式计算火焰蔓延速度v
式中:
h——测试台上方标记线的高度,单位为毫米(mm);
a——测试台上方测试火焰与玩具接触点的高度,单位为毫米(mm)
t—是从移去测试火焰后到火焰刚刚到达标记线时的时间,单位为秒(s)。
2.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描述和确认;
b)GB6675的相关部分,如GB6675.3-2014
c)适用条款;
d)测试结果和结论;
e)燃烧气体类(熔或两烷气
f))协议同意的任何偏离或另外规定的测试过程特别是对样品的清洗
g)针对化妆服饰或供儿童进入的玩具的清洗和洗涤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