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瑞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化工仪器网中级3

收藏

GB 4706.29-2008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时间:2023-04-22      阅读:351

GB 4706.2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4706.29-2008.png

1  范围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替代。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便携式电磁灶,对于气、电组合型家用和类似用途灶具中的电磁加热部分应符合本部分。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通常危险。然而,本部分一般未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1:需要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对于涉及电磁兼容、电磁辐射的测量,需参照有关标准。

注2:本部分不适用于:

——用于特殊环境中的器具,例如腐蚀性或易爆环境(尘埃、蒸气或煤气);

——打算用于商业用途的器具(但其中的一些要求可供这些设备参考);

——微波炉(GB4706.21);

——保温板(GB4706.55);

——驻立式电灶、灶台(GB 4706.22);

——非电磁原理加热的便携式灶具(GB 4706.14);

——工频电磁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增加:

GB/T 2423.1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GB/T 2423.18—2000,IEC 60068-2-52:1996,IDT)

3  定义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1.9  代替:正常工作  normal operation

器具按下述条件工作:

器具上放置图101规定的容器工作,容器内注入烹饪油。控制装置被设置在最高位挡位,直到油温达到180℃士4℃,然后再调节保持该温度。油温在距容器底部中心1cm的位置上测得。

对于不能将油温加热到180℃士4℃的器具,则将油温加热并保持在所能达到的最高温度。试验容器底部直径大约等于烹饪区域的直径,而烹饪油的容积按表101的规定。容器放置在烹饪区域的中心。




上一篇: GB 4706.30-2008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 下一篇: GB 4706.28-2008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下载此资料需要您留下相关信息

对本公司产品近期是否有采购需求?

提示

请选择您要拨打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