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化氢等离子的灭菌范围
时间:2023-06-30 阅读:1125
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范围:
1、适合灭菌的材料:铝、铜、Kraton共聚物、玻璃、乙烯、乙酸乙烯、液晶共聚物、聚碳酸脂、钛、聚氨基甲酸脂、聚氯乙烯、不锈钢、聚醚醚酮、聚乙烯聚苯、聚四氟乙烯、聚醚酰亚胺(U1tem共聚物)、聚苯乙烯、聚丙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硅氧烷弹性体等。
2、产品适用范围:患者端连接电线电缆、光学镜片和玻璃镜头、动力设备和电池、硬式内窥镜、导管、手术器械。
3、不适合灭菌的物品,但不局限下列物品:
a.内径小于1mm、长度大于500mm的不锈钢管腔类器械;内径小于1mm,长度大于2000mm的聚四氟乙烯管腔类器械;
b.吸湿材料(木质器械、棉织物、纱布等纤维素制成物);
c.一次性器械(一次性防水织物);
d.液体、膏剂、油剂和粉剂;
e.不完的全干燥的物品;
f.一端封闭的内腔;
g.植入物;
h.不能承受真空压力的器械;
i.标示为使用压力蒸汽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的器械;
j.器械具有复杂的内部部件,难以清洗,例如密封轴承;
k.带有尼龙拼和表面的物品;
l.老化,表面有破损,材质不确定的软式内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