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场所防爆设备接地的几点要求(附依据)
时间:2024-06-04 阅读:768
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是指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零线的一处或多处通过金属导线与接地装置相连。 在低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线路中,施工单位在安装时,应将配电线路的零线干线和支线的终端接地,零线干线每1公里接地一次。 距离接地点50米以上的配电线路,接用户的零线仍应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保护接地 一般情况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与大地电连接,称为保护接地。保护接地主要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 如果不采取保护接地措施,人体接触带电外壳时,由于传输线与大地之间的分布电容形成回路,导致人体通过电流,造成触电事故。 如果对电气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当人体接触带电外壳时,人体的电阻与保护接地装置并联。由于接地电阻小于人体电阻,可以认为通过人体的电流很小,几乎不通过人体,从而避免了触电事故。 防雷接地 防雷接地是防雷措施的一部分,其作用是将雷电流引入大地。 避雷器(包括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和消雷器等。)主要用于建筑物和电气设备的防雷。 避雷器的一端与被保护设备相连,另一端与接地装置相连。在直击雷的情况下,避雷器将雷电引向自身,雷电电流通过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进入大地。 此外,由于雷电引起的静电感应效应,为了防止房屋火灾或触电等间接损害,通常需要对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钢筋结构进行接地;雷电波会沿着低压架空线路和电视天线侵入房屋,造成房屋内电气设备绝缘击穿,从而引发火灾或人身触电伤亡。所以线上和进屋前的绝缘瓷瓶的铁脚要接地。 屏蔽接地 是消除电磁场对人体危害的有效措施,也是防止电磁干扰的有效措施。高频技术在电热、医疗、无线电广播、通信、电视台和导航、雷达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人体在电磁场作用下,吸收的辐射能量将发生生物学作用,对人体造成伤害,如手指轻微颤抖、皮肤划痕、视力减退等。对产生磁场的设备外壳设屏蔽装置,并将屏蔽体接地,不仅可以降低屏蔽体以外的电磁场强度,达到减轻或消除电磁场对人体危害的目的,也可以保护屏蔽接地体内的设备免受外界电磁场的干扰影响。 防静电接地 为防止静电危害影响并将其泄放,是静电防护最重要的一环。
根据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爆炸危险场所除2区内照明灯具以外所有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宜采用多股软绞线,其铜芯截面积不得小于4mm2;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外壳等可作为辅助接地线;
在爆炸气体危险环境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
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区域不用方向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源,如果使用TN型电源系统,应为危险场所中的TN-S型(具有单独的中性线N和保护线PE),即在危险场所中,中性线与保护线不应连在一起或合并成一根导线,从TN-C型到TN-S型转换的任何部位,保护线应在非危险场所与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
注:危险场所内中性线和PE保护线间的漏电监视应给予考虑。
如果在1区使用TT型电源系统(电源接地与裸露导体部件接地分开),那么电源将使用(剩余)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注:接地电阻率高的地方,不允许使用该系统。
如果使用IT型电源系统(中性线与地隔离或经阻抗接地),应提供绝缘监视装置指示第一次接地故障;
注:局部等电位连接,通常称为附加等电位连接。
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芯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其钢带或金属护套应与设备外接地螺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