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系数测量标准
时间:2022-03-30 阅读:3707
本标准规定了采光测量一般要求、测量仪器,采光系数、采光达标面积比、亮度及材料光学参数的测 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顶部、侧面采光的各类建筑,包括使用导光管釆光系统的建筑采光测量。
测量要求
1、釆光系数测量的天空条件应选择GB/T 20148中规定的标准全阴天空,天空亮度分布应符合式(1) 的规定。
式中:
L。一一天空某点的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0 — 天空某点的高度角,单位为度(°);
Lz 天顶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o
注:当全阴天不易出现且室外遮挡影响较小时,可选择晴天按附录A进行测量。
1.2照度测量应选在一天内照度相对稳定的时间内进行,即选取当地时间上午10时至下午2时。
1.3室外照度与室内照度的测量应同时进行。
1.4测量照度时接收器应水平放置并应避免对光接收器造成遮挡。
1.5使用光电式照度计时,测量前应使接收器稳定后,方可开始测量。
2、室外照度测量:
2.1测量室外照度应选择周围无遮挡的空地或建筑物的屋顶。接收器与周围建筑物或其他遮挡物 形成的遮挡角。应小于10°或满足,与力之比大于6倍,如图1所示。
图1建筑物遮挡示意图
说明:
h -—遮挡物高度;
I -—光接收器与遮挡物的距离;
a-—遮挡角。
2.2室外照度测量时光接收器应水平放置,并避免地面反射光的影响。
3室内照度测量:
室内测量点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测量应选择室内整个区域或有代表性的区域,可釆用矩形网格等间距布点。对于非矩形场地, 可在场地内均匀布点,如图2所示。
图2采光测量布点图
说明:
L——长度:
w——宽度
d——网格间距;
dq——测点与墙或柱的距离。
b)测点间距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测点间距
c) 测量应取距地面0.75 m(民用建筑)或1 m(工业建筑)高的水平面为参考平面;通道应取地面 或距地0.15 m的水平面;也可根据实际作业选定实际工作面为参考平面。
d) 走廊、通道、楼梯处的测点,在长度方向的中心线上按1 m或2 m的间隔布
4釆光系数和采光均匀度的计算:
4.1室内某点的采光系数应按式(2)计算:
式中:
Ci 该点的采光系数;
En——室内该点的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Ew——与该点同时测量的室外漫射光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4.2釆光系数平均值应按式(3)计算:
式中:
Cav——釆光系数平均值,用百分比(%)表示;
Gi——在第i个测点上的采光系数,用百分比(%)表示;
M——纵向测点数
N ——横向测点数
4.3采光均匀度应按式(4)计算:
式中:
u ——采光均匀度
cmin——参考平面上的采光系数最小值,用百分比(%)表示;
cav ——参考平面上的釆光系数平均值,用百分比(%)表示。
5符合性判定:
5.1釆光系数和釆光均匀度应符合GB 50033的相关规定。
5.2居住建筑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釆光系数标准要求,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不少于四个时,其中应有两个及以上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6窗地面积比和釆光达标面积比计算:
6.1窗地面积比计算
窗地面积比中的窗面积A。应为窗洞口面积,地面面积Ad应为室内地面的净面积
6.2釆光达标面积比计算
采光达标面积比的计算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a) 将房间各测量点的采光系数值按降序排列C = [C1,C2 ,C3,…,Cn],并按顺序相加求前j(j≤n)个值的平均值Cave(j)
b) 当Cave(n)≥Caveb(Caveb为标准值),则房间的釆光达标面积比为*;当Cave(j)≥Caveb,且Cave(j+l)<Caveb,则丿即为房间釆光系数达标的测点数,达标的面积比按式(5)计算
式中:
f——单个房间平均釆光系数达标面积比;
n——房间内总的测点数。
c) 单个房间的达标面积按式(6)计算:
式中:
Aj——第j个房间的采光达标面积。
d)建筑的达标面积比按式(7)计算:
式中:
Rb——建筑的达标面积比。
6.3符合性判定:
6.3.1老年人居住建筑和幼儿园的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达标面积比不应小于75%。
6.3.2公共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建筑内区及地下空间的采光达标面积比的判定,应符合GB/T50378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