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丙烯腈—纯度及杂质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时间:2022-03-22 阅读:2820
1 范围
1.1 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工业用丙烯腈纯度和杂质含量的气相色谱法。这些杂质包括乙醛、丙酮、、、、噁唑、、顺-丁烯腈和反-丁烯腈等。
1.2 本部分适用于测定丙烯腈含量不低于99%(质量分数),含量不低于0.0001%(质量分数),其他杂质不低于0.001%(质量分数)的丙烯腈试样,
1.3 本部分并不是旨在说明与其使用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与健康措施,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7717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本部分。
GB/T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3723-1999,idtISO3165:1976)
GB/T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7717.15 工业用丙烯腈中对羟基苯甲醚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
3 方法提要
液态试样气化后通过毛细管色谱柱,使待测定的各组分分离,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记录各杂质组分的色谱峰面积,采用内标法定量。丙烯腈纯度由100.00扣减本部分测定的杂质和用其他部分方法测定的其他杂质(如水分)总量求得。
4 试剂与材料
4.1 载气:高纯氮气,纯度≥99.995%(体积分数)。
4.2 甲苯,内标物,纯度≥99.0%(质量分数)。
4.3 丙烯腈:用作配制标样的基液,纯度应不低于99.5%(质量分数)。
4.4 标准试剂:供测定校正因子用,包括乙醛、丙酮、、乙腈、苯、、噁唑、、顺-丁烯腈和反-丁烯腈等,其纯度应≥99%(质量分数)。
5 仪器
5.1 色谱仪:配置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和分流进样系统,并能按表1条件操作的任何气相色谱仪,该仪器对木部分所规定杂质的检测浓度所产生的峰高应至少大于噪声的两倍。
5.2 色谱柱,推荐的色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见表1,典型色谱图见图1。能给出同等分离的其他色谱柱和分析条件也可使用。
5.3 记录装置,电子积分仪或色谱工作站。
5.4 分析天平:感量0.1mg。
5.5 容量瓶:50 mL。
5.6 微量注射器:10 uL。
6 采样
按GB/T3723和GB/T6680规定的技术要求采取样品。
7 分析步骤
7.1 设定操作条件
根据仪器操作说明书,在色谱仪中安装并老化色谱柱。然后调节仪器至表1所示的操作条件,待仪器稳定后即可开始测定。
表1 色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
7.2 校正因子的测定
7.2.1 准确吸取2.0vL丙烯腈基液,注入色谱仪中,重复测定3次,计算出各杂质的平均峰面积Ai0。
7.2.2 在50mL容量瓶中,称取约40g丙烯腈基液(4.3),精确至0.0001g。然后再加入适量预期测定的杂质和10uL甲苯,均称准至0.0001g,充分混匀。所配制标样的丙烯腈纯度和杂质含量均应与待测试样相近(可采用分步稀释法配制)。
7.2.3 准确吸取2.0uL上述标样注入色谱仪中,记录色谱图.
7.2.4 测量所有峰的面积(丙烯腈除外),包括内标峰,按式(1)计算每个杂质相对于内标的校正因子(fi)。
式中:
As—内标物的峰面积;
mi—被测组分的质量,单位为克(g);
Ai—被测组分的峰面积;
Ai0—丙烯腈基液中被测组分的平均峰面积;
ms—内标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图1 丙烯腈标样在FFAP色谱柱上的典型色谱图
7.3 试样测定
在50mL容量瓶中,称取约40g丙烯腈试样,精确至0.0001g。然后再加入甲苯10uL,称准至0.0001g,充分混匀。按7.2.3同样条件进行色谱分析。
8 分析结果的表述
8.1 计算
8.1.1 杂质含量(质量分数)wi,以%表示,并按式(2)计算:
式中:
Ai——被测组分的峰面积;
fi—被测组分的相对校正因子;
ms―样品中内标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As—内标物的峰面积;
m—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8.1.2 丙烯腈纯度(质量分数)w,以%表示,按式(3)计算:
w=100.00-∑wi-ws....................(3)
式中:
∑wi—由本方法测定的杂质总量的质量分数,用%表示:
ws—由GB/T6283、GB/T7717.15及其他方法测定的杂质总量的质量分数,用%表示。
8.2 结果的表示
8.2.1 分析结果的数值按GB/T8170规定进行修约,取两次重复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其分析结果。
8.2.2 报告杂质含量应精确至0.0001%(质量分数),报告丙烯腈纯度应精确至0.01%(质量分数)。
9 重复性限
在同一实验室,由同一操作者使用相同设备,按相同的测试方法,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被测对象相独立进行测试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下列的重复性限(r),以超过重复性限(r)的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10 报告
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有关样品的全部资料,例如样品名称、批号、采样地点、米样日期、果样时间等;
b)本部分编号;
c)分析结果;
d)测定中观察到的任何异常现象的细节及其说明;
e)分析人员的姓名及分析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