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拉力机/铝合金拉力试验机怎么验收
时间:2015-05-26 阅读:2135
铝合金拉力机/铝合金拉力试验机怎么验收:
7.1.1 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7.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可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7.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状态、规格、同一表面处理方式的型材组成,批重不限。
7.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力学性能、外观质量和氧化膜厚度、封孔质量及氧化膜颜色、色差的检验。耐蚀性、耐磨性、耐候性采用定期检验方式(每年至少一次),一般不检测,但供方保证相应的质量要求,用户需要试验时,须在合同中注明。
7.4 取样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检验项目 | 取样规定 | 要求的章条号 |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
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力学性能、外观质量 | 按GB 5237.1的规定 | 5.3、5.4、5.6 | 6.1 |
氧化膜厚度 | 按表6取样 | 5.5.1 | 6.2.1 |
封孔质量 | 每批取2根型材,每根取1个试样 | 5.5.2 | 6.2.2 |
颜色、色差 | 按GB/T 14952.3的规定 | 5.5.3 | 6.2.3 |
耐蚀性、耐磨性 | 每批取2根型材,每根取1个试样 | 5.5.4 | 6.2.4、6.2.5 |
耐候性 | 每批取2根型材,每根取1个试样 | 5.5.5 | 6.2.6 |
7.5 检验结果的判定
7.5.1 阳极氧化膜厚度不合格数量超出表6规定的不合格品数上*,应另取双倍数量的型材复验。
不合格的数量不超过表6允许不合格品数上限的双倍时为合格,否则判全批不合格,但可由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表6
批量范围 | 随机取样数 | 不合格品数上限 |
1~10 | 全部 | 0 |
11~200 | 10 | 1 |
201~300 | 15 | 1 |
301~500 | 20 | 2 |
501~800 | 30 | 3 |
800以上 | 40 | 4 |
7.5.2 氧化膜颜色、色差不合袼时,判该批不合格.但可由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7.5.3 封孔质量、耐蚀性、耐磨性、耐候性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7.5.4 其他项目的检验结果按GB 5237.1进行判定。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阳极氧化膜的维护参照附录C执行。
8.2 质量证明书应注明氧化膜等级、颜色、相应的试验结果及GB 5237.1中规定的相应内容。
8.3 有关型材在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搬运和临时保护措施,要参照附录D的相应规定;关于型材箱、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其他内容要求按GB 5237.1的规定执行。
8.4 在检验合格的型材上应有如下内容的标签(或合格证):
a) 供方名称和地址;
b)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
c) 合号和状态;
d) 型材的名称和规格(外门、外窗用型材的名称中应注明“外门”或“外窗”字样);
e) 氧化膜厚度级别和颜色;
f) 生产日期或批号;
g) 本标准编号;
h) 生产许可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