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出具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报告
时间:2012-02-28 阅读:3570
血液酒精检测仪按照标准,对于认定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并不是根据行为人的意识状态,而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1的,属于酒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1的,属醉驾。
在目前这个阶段,新旧两个标准都可以引用,因为zui主要的饮酒、醉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都没有改变。国家标准委称,规定的醉酒标准值,主要是该临界值下人可能会失去理智,可能带来更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
血液检测结果须出具报告
对比新旧两个标准,新标准增加了一些细节规定———为保证检测的性和法律效力,新标准要求在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中,对检验结果应该出具书面报告。
同时,增加了唾液酒精试纸条检测内容,规定如果不具备呼气或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条件的,应进行唾液酒精定性检测或者人体平衡试验评价驾驶能力,其中唾液酒精定性检测是新增加的检测方法。而人体平衡试验评价驾驶能力采用步行回转试验、单腿直立试验,这在新旧标准中的规定都一样。
血液酒精色谱仪检测结果 每百毫升血液中含80mg酒精为醉驾”的法律规定,不涉及医学中个体差异的问题。
有些人,喝一两斤白酒也能照样清醒开车,而病理性醉酒的人喝5毫升或10毫升酒可能就会不省人事。因此,法律标准是根据统计学的普遍规律来确定的,如果考虑具体每一个人的身体差异,比如酒精代谢能力、酒精耐受力,那就无标准,也无法规可言了。
在法律上,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一念之差,甚是手抖一抖造成的丁点儿差距,都可能会造成*不一样,甚是非常严重的后果,这就是法律的特点。
,“80mg”的规定应理解为驾车行为的危险系数。不应以个体对酒精代谢能力的差异,来理解统一的法律标准,而应该考虑实际行为中,不同的人触碰到统一法律底线,都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法律没有的平等,但应该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