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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8 20:51:25ASTM B117-2011是在以固定称呼B117来发行,而跟随在称呼之后的数字则表示为zui早发行之年版或是zui后发行年版,括号内之号码则表示该版本经确认之zui后年版,如果后面又加上括号内并含一希腊字母时则代表在zui后版本确认后还有编辑上的修改。
1. 范围
1.1 本实验方法包含了仪器盐雾测试机、程序以及为了建立与保持盐水喷雾试验环境所要求之条件。附 录X1描述可被使用之适合的盐雾测试机。
1.2 本实验没有试验样品的种类或者对于特定产品所需的曝露时间,也不对结果作说 明。
1.3 以SI(公制单位)数据单位来表示被视为标准。英吋-磅单位以括号表示是为了提供资 讯且可能是相等的。
1.4 本标准并未指明试验方法上所产生之任何安全问题,该安全问题是引用本标准之使用者 的责任。使用者应自行建立适当之安全卫生操作方法,并且在使用前决定应有的使用 限制规定。
2. 参考文件
2.1 ASTM 标准
B 368-醋酸铜盐水喷雾试验方法(CACC试验) . D 1193-试剂水4(Reagent Water)的规范.
D 1654-涂漆或有镀层的试片在腐蚀环境3下之评估方法. E 70-使用玻璃电极5量测含水溶液的pH值之试验方法.
E 691-决定试验方法的正确性6.
G 85- 修正盐水喷雾试验的实验7
3. 重要性以及使用
3.1 本盐雾测试机实验提供一个受控制之腐蚀环境,该环境被利用来让金属与镀金属的试件暴露于一特定试验室中而产生相关防腐蚀的讯息。
3.2 当使用独立的数据时,在自然环境中试验的预估很少与盐水喷雾的结果有所关连。
3.2.1 基于暴露于本实验所提供的试验环境,腐蚀发生的关系与推测并不常是可预料的。
3.2.2 只有在适当的确定长期环境暴露已被采用时,相互关系与推测应被考虑。 2/15
3.3 暴露于盐水喷雾结果的再现性是高度取决于试验试件的种类所选择的评估准则,以及操 作变异的控制。在任何试验程序中,在建立结果的变异应包括充分的复制。当类似的 试件于不同的雾室中试验,即使试验条件是大约相同且介于本实验所规定的范围内, 还是有可能发觉其变异性。
4. 仪器
4.1 盐雾试验所需之仪器盐雾测试机包括了雾室、盐水溶液槽、适当供应的压缩空气、一个或多个雾化 喷嘴、试件支撑板、加热雾室的设备及必要的控制方法。只要所获得的条件符含本练 习的需要,则仪器的大小及细部构造均是可选择的。
4.2 积聚在顶板上或雾室盖子上的溶液水滴应不可让其滴落在暴露的试件上。
4.3 自试件上滴落的溶液水滴,不可再回收到溶液槽内供下次再喷洒。
4.4 结构上的材料应不能影响到雾室的腐蚀。
4.5 本实验所使用之所有的水应符合D1193规范上所述之Type IV水(除非受本实验限制氯 与钠可被忽略)。这并不适用于水流出水。所有提到的其它的水将被归类为试药级。
5. T 试验件
5.1 试验件的型式及数量和试验结果的评估条件均应在被试验材料或产品的规范中加以定 义,或是应由买卖双方的同意条件而定。
6. 试验件的准备
6.1 试件应予以适当地清洁,清洁的方式是可选择的取决于其表面的本质条件及其覆盖的污 物而定,要注意试件在清洁之后不可因过度或不慎搬运而使试件再次受到污染。
6.2 对欲作评估的油漆及其它有机涂层的试片应依据所适当被暴露材料的规范而予以准 备,或是由买卖双方彼此同意。此外,这试验件本身应含有钢质,并符合D609实验的 要求,并且在清洁干净后要依D609之适当程序准备。
6.3 涂有漆层或非金属披覆的样品,不应予以过度地清洁或处理。
6.4 不论何时若想在漆层或有机披覆上,有一磨光区域来决定腐蚀的发展,则应该在涂层上 用一利器深入划下刮痕线,使其底层金属在试验之前即予以暴露。除非在买卖双方彼 此间同意,否则划刮痕的方式应如D1654试验方法中之定义。
6.5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在镀层、披覆或双层材料的切边及有识别记号的区域,或是和固定架 /支撑板接触的地方,均应用适当的披覆予以保护。
注1、若想要在已镀好涂层或其它披覆铁板上面,剪切下试验件的一部份,则该切边应 用油漆、腊、胶带或其它有效的介质予以保护,以避免这种切边和其邻边镀层或其它 涂覆的金属表面发展出所谓的电流腐蚀效应(galvanic effect)。
7. 暴露中试件的位置
7.1 在盐雾室中试验期间试件的位置应符合下列条件:
7.1.1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试件应以支撑或悬吊的方式,以及基于其试验的主要表面应 与平行于盐雾通过雾室流动的主流方向的垂直面呈15°至30°之间的倾斜。
7.1.2 试件彼此之间不可相互接触也不可触及任何金属材料或任何足以产生虹吸作用(wick) 的材料。
7.1.3 每个试件应被放在能够被盐雾喷洒到的位置上。
7.1.4 自试件上滴落的盐液不可再掉在其它任何的试件上。
注 2、适当的固定架/支撑板的结构或披覆之材料如:玻璃、橡胶、塑料或有适当 披覆的木板。裸露的金属不宜被使用。试件能自下方或侧边上予以支撑。有
槽的木条适合作为平面板的支撑。若要达到试件所规定的定点位置,可将其悬挂 于玻璃钩或涂腊的细绳下,若有必要的话可在试片的下方另借着二次支撑来达到 目的。
8. 盐水溶液
8.1 盐水溶液的准备应以溶解重量为5±1单位的氯化钠于95单位的水,水质应符合规范 D1193中Type IV的水(除非受本实验限制氯与钠可被忽略)。需要小心注意盐的化学成 份。所使用的盐应为氯化纳,全部的不纯物总量不得超过0.3%。氯化物以外所组成的 卤化物(溴化物、氟化物和碘化物)的含量不可超过盐含量的0.1%。铜的含量应不可超过0.3 ppm。不可使用已含添加抗结块剂的氯化钠,因为该添加剂的作用如同腐蚀的防止剂一般。这些不纯物的zui大限制列于表1中。当买方和卖方之间同意时,可以要求依据上述所规定之化学成份以外的其它元素或化合物的含量限制作分析。
8.2 盐水溶液的PH值应是当在35°C(95°F)雾化之后所收集到的溶液,其PH值范围应在
6.5 ~7.2之间(注3)。在溶液雾化之前它应该是不含悬浮固体(注4)。PH值应该是在23 ± 3°C (73 ± 5°F)时使用适当的玻璃PH感应电极来量测,所参考的电极和PH计系统依据E70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实施。
PH测量数据应每天记录一次 (在周六、日及假期,当 盐雾试验并不因试件暴露而重新安排或移动试件,或是去检查及补充液槽内的溶液而 有所间断时则不需纪录,数据收集和测量zui大间隔不得超过96小时).
只有稀释的试剂级的盐酸 (HCl)或者试剂级的氢氧化钠 (NaOH)可用于调整pH值
注 3、由饱和的水与二氧化碳所调制而成的盐液在室温下其 PH 值会受到温度的影 响而改变,而 PH 值的调整可借着下列三种方式而予以调整:
(1) 当盐水溶液的PH值在室温下被调整之后,并在35°C(95°F)下雾化,因收集到的溶液由 于在较高温度下二氧化碳的散失,其PH值会比原溶液来的高。因此当PH值在室温下 调整时,它必须尽可能被调整在6.5以下,以使得在35°C(95°F)雾化之后所收集的溶液 才能符合PH值介于6.5 ~ 7.2之限制范围。在室温下取约50ml的盐液样品,逐渐煮沸 约30秒再冷却,然后量测其PH值。当依此方式所测得的盐液其PH值被调整在6.5 ~ 7.2 之间时,则在35°C(95°F)雾化后所收集到的液液,其PH值将可符合这个范围。
(2) 将盐水溶液加热至沸腾并冷却至35°C(95°F),并在调整PH值之前将其维持在
35°C(95°F)约48小时,这样将所产生的溶液其PH值在35°C(95°F)雾化时不会有实质上 的改变。
(3) 将准备好的盐水溶液加热至35°C(95°F)或以上,让二氧化碳排出,并将PH值调整在
6.5~ 7.2之间,这样所产生的溶液其PH值在35°C(95°F)雾化时不会有实质上的改变。
注4、准备好的新鲜盐水溶液在置入盐液槽之前应予以过滤,或是将其慢慢地倾倒出, 或者是在引导盐液到雾化器的管子底部上时覆盖上一双层的组棉布,以避免喷嘴的 阻塞。 注5、藉加入稀释的ACS试药级盐酸(Hydrochloric acid)或氢氧化钠溶液(Sodium Hydroxide),可以将PH值予以调整。
注A:藉由一已知重量的水来计算所需要盐的总量以达到5%盐溶液的普通公式是: 0.053 x 水的重量 = 氯化钠(NaCl)需要的重量
水的重量每1 mL是1公克。以公克为单位来计算盐所需要的重量来混合 5%盐溶液 到 1 L,0.053乘以1000 克(35.27盎司,1 L水的重量)。这个公式对每公升的水来 说产生一个需要 53 克(1.87盎司)氯化钠(NaCl)的结果,以达到 5% 重量的盐溶 液。使用以上的氯化钠的0.053乘数经由下列导出:
1000g(1公升水的重量)由0.95导出
(总混合的水仅有 95%)得到1053g
这 1053 公克是1公升的水与 5% 浓度的氯化钠所混合的总重量。1053 克减去原 先1公升(1000 克)水的重量得到 53 公克重的氯化钠。53 公克重的总氯化钠除以 原先的1000 公克的水为氯化钠得到 0.053 的乘数。
以一个例子作说明︰混合成相当于200 L(52.83加仑)的 5%的氯化钠溶液,将10.6
kg(23.37磅)的氯化钠混入 200 L(52.83加仑)的水中。
水的重量是200,000 g。200,000 g 的水 x 0.053(氯化钠的乘数) =10,600 g 氯化 钠或10.6 kg。
注B、为了确保当混合此溶液时能获得适当的盐浓度,建议此溶液应以任一个盐液 比重计(俗称波美计)或特殊的液体比重计来检查。当使用一个盐液比重计(波美计) 时,应该在25°C(77°F)量测,其结果应在4到6%之间。当使用一个特殊的液体比重 计时,应该在25°C(77°F)量测,且其比重值应在1.0255 和1.0400之间。
注C、如果所使用的盐的纯度是>99.9%的话,其卤化物的限制可以被忽略。这是由 于在>99.9%纯度的盐中不可能有≧0.1%卤化物的事实。如果所使用的盐其纯度较 低时,应该要测试卤化物的含量。
9. 空气的供应
9.1 作为雾化盐液而供应到空气饱合塔的压缩空气应不可含油及污物。(注6)此空气应该在 以空气饱合塔为基础下维持在一足够的压力状况以符合在表2中在空气饱合塔的顶端上所建议的的压力。
注6、空气供应不受油和污物影响可以将其通过一种适当的油/水过滤器(其可在市场上 购得)以阻止任何油到达空气饱合塔。许多的油/水过滤器有一个满位指标,适当的 保养维护预防间隔应该将其纳入考虑
9.2 对喷嘴的压缩的空气供应应有条件的被导引进入一装满水的饱和塔的底部。导入空气通 常的方法是透过一个空气分散装置 ( X1.4.1 )。必须自动地保持水的水位以确保充分湿 润。这个饱和塔中的温度通常保持在 46 到 49 O (114 ~ 121 F )之间以抵消在雾化过 程期间
对大气压力扩散的冷却影响。列于表2中的温度,在不同压力下,一般用来对大 气压力扩散的冷却效应提供补偿。
9.3 应该对压力与塔温度的关系小心注意,因为这个关系对保持适当的收集率会造成直接影 响(注7)。在表2中所列出的空气饱合温度将比上述所提到的在雾室内温度的一个湿雾的 保证更好。
注7、如果饱和塔是超出了这些所建议温度和压力范围之外相对于如本实验中的10.2所 描述的实现适当的收集率,应该以其它适当方法来调查以验证在雾室里的腐蚀比率,例如使用控制样品(在测试传导上利用已知性能的试验板)。是所提供的管制板与被测试样品有同类的性能。管制考虑到在重复试验的运转期间其测试条件的正 常化,也允许由相同测试的重复差异间之测试结果的比较。(参考附录X3,腐蚀性的 条件的评估,对重量损失程序)。
10. 盐雾室内的条件
10.1 温度:雾室在暴露区上的温度应维持在35 ± 2°C (95 ± 3°F)的范围内。在雾室里的单 一位置可能不一定能够代表整个雾室的条件是均匀的,每个设定点和它的公差代表一 个操作上的管制点。密闭室内暴露区的温度应至少每天记录一次(在周六、日及假期当 盐雾试验并不因试件暴露而重新安排或移动试件,或是去检查及补充液槽内的溶液而 有所间断时则不需纪录)。
注8:适当记录温度的方法是借着一连续记录的设备或是藉由一可以自密室外面直接读 取温度的温度计。所纪录的温度必须是雾室关闭以后所获得的,以避免因雾室打开后 湿球效应(wet-bulb)所造成的不正确的低温读数。
注、此图显示在单一喷雾塔情况下其收集器配置的典型状况。此收集器相同配置的状 况也适用于有多个喷雾塔和横向(“T”型式)喷雾塔时。
图1-盐雾收集器的布置
10.2 雾化及雾化量:至少要摆放两个干净的盐雾收集器在暴露区内,不可收集自测试件上 滴下的试液或任何其它的来源。收集器应该摆放在接近于试件的位置,其中的一个要 zui接近于任一喷嘴,另一个则要在zui远离于所有的喷嘴,典型的配置如图1所示。盐雾 啧雾量应该是在每80cm 的水平收集面积下,在每一收集器内,每小时应收集到有1.0~2.0ml的盐水溶液,这是以平均运转至少要16小时而计算(注8)。所收集的溶液其氯 化钠的浓度应该是在5±1%的重量百分比(注9~11)。收集液的PH值应在6.5一7.2之间。 PH值的量测应依8.2(注3)所述的方法量测。+收集的冷凝液的氯化钠浓度 (按比重测量) 和体积(按mL测量) 都需要每天记录一次 (在周六、日及假期当 盐雾试验并不因试件暴露而重新安排或移动试件,或是去检查及补充液槽内的溶液而 有所间断时则不需纪录,数据收集和测量zui大间隔不得超过96小时)
注 9、适当的收集仪器是玻璃或塑料漏斗,其柄管通过塞子后插入到量筒或是结晶 盘内。漏斗和盘子的直径应有 10 cm(3.94 in)则其面积大约为 80cm 。
+注10—盐溶液的比重随温度而变化,表3显示了盐浓度、密度和温度,可以作为判定样件的测量是否符合规范的依据,被测量的样品可能是一个混合样品
表3显示了在20°C 和40°C之间, 4%, 5% and 6% 浓度盐溶液的盐密度,测量数值介于4% 和 6% 之间是可接受的.
了解用于测量比重的设备非常重要,测量比重一种惯用的方式是使用比重计,如果使用的话, 须注意,比重计的类型很重要,因为大多数比重计的制造和校准均控制在15.6°C (60°F),. 由于盐密度依赖于温度,如果在其他温度进行精密测量,偏移量是必要的,比重计制造商,确定所使用比重计的正确偏移量.
注11、虽然同样限制在4到6%,但是来自2到6%的盐溶液将有相同的结果。 10.3 喷嘴应借着导引或调整到任何喷雾不会直接冲击在试件上。
14. 结果的评估
14.1 对于干燥试件的腐蚀程度应立即予以小心的检验,或依被试验的材料或产品上的规范要求检查是否有其它的失败,或依买方及卖方之间的协议而定。
15. 记录及报告
15.1 除非在被试验的材料或产品上的规范另有规定外,下列的数据应予以记录。 15.1.1准备盐水溶液所用的盐及水的种类, 15.1.2 在雾室内暴露区中,所有的温度读取值,
15.1.3 在每一个盐雾收集设备所收集到的盐液体积,以 ml/小时/80cm2(12.4in )表示’
15.1.4 所收集溶液的浓度或比重和该溶液的温度在测量时须仿效表3,因为盐浓度和密度与温度决定了所测样件是否符合规范,被测量的样品可以是一个混合样品(在一个密闭室中),以便能够获得足够的溶液来量测。
15.1.5 记录在23 ± 3°C (73 ± 5°F)下的收集液之pH值。被测量的样品可以从多个收集 器的样品混合(在一个密闭室中),以便能够获得足够的溶液来量测。
15.1.3.2 在35°C (95°F)下所收集到的盐液之浓度或比重,且
15.1.3.3 收集到盐液的PH值。
15.2 试件的种类及尺寸或是零件的数量或其叙述,
15.3 试验前及试验后,试件的清洁方式,
15.4 在雾室内支撑或悬挂物体的方法,
15.5 在6.5节所要求的使用保护的方法,
15.6 暴露时间,
15.7 试验期间中断的原因及时间长度,且
15.8 所有检测的结果。
注 14、若有任何的雾化盐液,并无接触到试件而又回流到液槽内,也建议记录下该溶液的浓度或比重。
变更总结
(1) 增加 注:10 和注:12.
(2)增加表 3.
(3) 增加Table 1 注释.
(4)修改15.1.3, 15.1.4, 和15.1.5.
(5) 修改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