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按GB/T6670—1997标准执行。
(1)原理 给出重量和直径的钢球在规定高度上自由落在试样上,钢球被回弹的zui大高度和钢球落于高度比值的百分率即回弹率。用回弹率表示泡沫塑料的回弹性能。
(2)试样尺寸 长100 mm,宽100 mm,高(50+20) mm,上下两表面应相互平行,试样不带表皮。
(3)仪器 数字显示落球回弹仪,钢球直径Φ16.0~0.15 (16.3 g)mm。钢球落下距离460 mm(指钢球底部至试样表面)。
(4)操作 将试样水平置于回弹仪的测试位置上,通过调节使钢球从固定位置到泡沫塑料试样表面的落下高度为460 mm。在释放装置上固定钢球,然后使钢球自由落下,对每个试样做3次回弹,取3次回弹中的zui大值。每次回弹钢球应落在试样表面的同一位置上,两次回弹的时间间隔应控制在20 s之内。如果钢球在回弹过程中碰到或弹出测量装置,所得数据无效,需重新测定。
(5)计算 测试结果以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取两位有效数字。
式中 R--回弹率,%;
H--钢球回弹高度;
H0--钢球落下高度,460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