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6/24 9:22:53为指导我省BSL-2实验室的建设和审批工作,加强实验室生物管理,依据《实验室生物通用要求》(GB 19489—2004),特制定湖南省BSL-2实验室基本要求。
1、无需特殊选址,普通建筑物即可。但实验区与办公区应严格划分,布局合理。
2、实验室应有限制进入的制度,入口处应有醒目的生物危害、限制进入等标识。
3、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4、实验室的门应带锁,可自动关闭,有可视窗。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5、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平整、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不得铺设地毯。
6、每个实验室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使用感应式水或脚踏开关。
7、实验室应设洗眼设施,必要时应有应急喷淋装置。
8、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条件。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9、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门的工作服;应戴乳胶手套。
10、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实验室中的厨柜和实验台应牢固。厨柜、实验台彼此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清洁。
11、在实验室内应配备生物柜和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和验证,以保证符合要求。同时配备适当的消毒剂和消毒设备。
12、实验室应通风,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
13、实验室内应保证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14、实验室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15、实验室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柜、冰箱等应设备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