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漏电保护器的应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电器设备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触电的可能性也在加大,对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要求也越严格。漏电保护器在我国应用已经多年,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在中小型民用建筑物中应用尚不够重视,漏电保护器为避免接地故障带来的危害,提高民用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我们应重视中小民用建筑物供配电线路设计中对漏电的保护。
一、漏电保护器的应用范围及特点
接地故障有金属性和电弧性两种形式。①故障点熔焊,故障点阻抗可忽略不计的接地故障为金属性接地故障。金属性接地故障能使外壳带危险性接触电压,其主要漏电保护器后果是人身电击;②故障点不熔焊,而是产生电弧、电火花的接地故障为电弧性接地故障。电弧、电火花的局部高温可高达2000~3000℃,很容易引燃旁边的可燃物质,引起电气火灾。漏电保护器电弧性接地故障只能引起电气火灾,而不会引起人身电击事故。
无论是保护接零还是接地措施,其保护范围都是有限的。例如“保护接零”,就是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并在电源侧加装熔断器。漏电保护器当用电设备发生碰壳故障时,则形成该相对零线的单相短路,由于短路电流很大,漏电保护器迅速将保险熔断,断开电源进行保护。其工作原理是把“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从而获取大的短路电流切断保险。然而,工地的电气碰壳故障并不频繁,经常发生的是漏电故障。如漏电保护器设备受潮负荷过大、线路过长、绝缘老化等造成的漏电,这些漏电电流值较小,不能迅速切断保险,因此故障不会自动消除而长时间存在,但这种漏电电流对人身安全已构成严重的威胁,所以需要加装灵敏度高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补充保护。
漏电保护器作为直接接触防护和火灾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表现在达不到主保护动作值时,防止人身间接触电以及配电线路由于各种原因而遭损坏引起火灾等事故,因此不能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要求,不能代替主保护。漏电保护器在规定条件下,当漏电电流达到或超过其给定值时,自动切断电路,从而达到保护的目的。
二、漏电保护器的分类及选用
漏电保护器按不同方式分类来满足使用的选型。如漏电保护器按动作方式可分为电压动作型和电流动作型;按动作机构可分为开关式和继电器式;按极数和线数可分为单极二线、二极和二极三线等;按动作灵敏度可分为高灵敏度(漏电动作电流在30mA以下)、中灵敏度(漏电动作电流在30~1000Ma)和低灵敏度(漏电动作电流在1000mA以上);按动作时间可分为快速型(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延时型(动作时间为0.1~2s之间)、反时限型(随漏电电流的增加,漏电动作时间减小。当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动作时间为0.2~1s;1.4倍动作电流时为0.1~0.5s;4.4倍动作电流时为小于0.05s。)
选择漏电保护器应按照使用目的和根据作业条件选用:按保护目的选用:①以防止人身触电为目的。安装在线路末端,漏电保护器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器。②以防止触电为目的与设备接地并用的分支线路,选用中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器。③用以防止由漏电引起的火灾和保护线路、设备为目的的干线,应选用中灵敏度、延时型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场所
1.应该安装漏电保护器的设备:漏电保护装置的防护类型和安装方式应与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相适应。漏电保护器对有金属外壳的一类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安装在潮湿或者强腐蚀等场所的电气设备、建筑工地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宾馆饭店、学校、企业、住宅等民用插座、游泳池或浴池类设备、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以及医院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疗设备等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设备。
2.不应该安装漏电保护器的设备: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电源和应急照明电源、消防电梯、防盗报警装置电源以及其它不允许突然停电的场所或电气装置的电源,应当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者安装只报警不跳闸的保护装置。
3.可不安装漏电保护的设备:漏电保护器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设备、使用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使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设备、采用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措施的场所等可不安装漏电保护设备。
三、漏电保护器的设计配置方法
1. 漏电保护器的分级要求
电气线路和设备泄漏电流值及分级安装的漏电保护器漏电泄漏电流特性和时间特性配合要求如下:①用于单台用电设备时,动作电流应不小于正常运行实测泄漏电流的4倍。②配电线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小于正常运行实测泄漏电流的2.5倍,同时还应满足其中泄漏电流zui大的一台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泄漏电流的4倍。③漏电保护器用于全网保护时,动作电流应不小于实测泄漏电流的2倍。④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留有一定的余量,以适应日久回路绝缘电阻降低、用电设备增加以及季节变化等引起的电流泄漏增大。
2. 二极和四极漏电保护器的应用
电气安全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尽量减少开关电器的极数和触头数以及线路的连接点。开关触头之类的活动连接和线路的固定连接由于种种原因都可能因导电不良而成为事故起因,漏电保护器而三相回路中的中性线导电不良危险更甚,这是因为中性线导电不良时设备依然运转,隐患不易被发现,当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时将导致三相电压也严重不平衡而烧坏单相设备。漏电保护器所以应尽可能限制在中性线增加触头。
3.实施等电位联结
漏电保护器对于单相220V线路只提供间接接触保护,漏电保护器同时还存在因机件磨损、接触不良,质量不稳定寿命较短等因素而导致动作失灵的种种隐患,不能单独成为一种可靠的保护措施,因此尚应实施等电位联结,漏电保护器才能有效地消除漏电的电气线路或设备与低电位的金属构件之间电弧、电火花的产生,即消除漏电电压引起火灾的可能。漏电保护器等电位联结是指将保护接零总线与建筑物的总水管、总煤气管、暖通管等金属管道或装置用导线联结的措施,漏电保护器以达到均衡建筑物内电位的目的,尤其是对于易燃易爆场所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