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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4 13:37:36其中,执法人员的 “车间外1米监测” 、 “便携式VOCs检测仪现场执法” 等全新执法方式,无疑成为了“厂内无组织超标处罚第一案”的关注焦点。
刷屏的“车间外1米超标”第一案(实测现场)
本次执法行动中,江苏省某生态环境局特邀聚光科技旗下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谱育科技)提供检测服务,携带谱育科技EXPEC 3100、EXPEC 3200等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开展了“辖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的专项执法检查。
现场执法 | 谱育科技技术人员
和谱育科技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解读--现场执法背后的新标准
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及7月1日正式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6月3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和省有关部署,江苏省某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行动。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将无组织排放监控从厂界外延伸到了厂区内,并明确规定了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监测地点和监测方法。(如下图所示)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新的无组织废气采样技术规范要求,在企业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处等排放口外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进行监测。
以下情况涉嫌厂内无组织超标排放:
1. 重点控制区城市及行业,监控点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特别排放限值6mg/m³或者监控点任意浓度值超过20mg/m³;
2. 其他区域及行业,监控点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超过排放限值10mg/m³或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超过30mg/m³。
解读--现场检测执法利器
EXPEC 3200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谱育科技EXPEC 3200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主要采用高至180℃高温伴热样品传输和高温FID检测技术,精准匹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HJ1012标准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仪器集成度高,使用更便携,在监测现场,配备固定式1.5m惰性化无组织采样杆,多点转移即到即测,满足“车间外1米”现场执法监测要求。
仪器经过国家CPA认证,支持谱育检测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扩项,可供检测机构出具含原始谱图的CMA报告,精准数据可为监督执法人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的支撑,帮助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部分图片及文字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