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创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2020/10/23 10:10:52双层门防爆配电箱适用环境及用途:
1.1区、2区危险场所;
2.ⅡA、ⅡB、ⅡC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3. 适用于21区,22区可燃性粉尘环境。
4.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海上平台、、码头等危险场所。在交流50HZ、电压至380V的线路中作动力或照明支路的分合之用,并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户外防雨防水防爆箱柜产品特点
1、本产品为隔爆型结构,钢板焊接外壳,表面静电喷塑;
2、内装高分断小型断路器或塑壳断路器、交流真空接触器、电动机保护器、电压表等元件,具有过载、短路、欠压、缺相、漏电等保护功能。
3、进出线均采用无火花型防爆插接装置,并有明确的设备位号指示板,指示板采用304不锈钢板折弯成形,抛光处理,外形美观大方实用。
4、隔爆面采用特殊的加工手段,嵌入耐油老化硅胶“0”形密封圈,使箱体防护等级达IP65,以解决传统隔爆箱户外使用进雨水的难题,取缔传统采用防雨罩防雨复杂而无效的措施。
5、所有紧固件均采用抗强腐蚀的304不锈钢紧固件。
6、具体功能及外形可根据用户要求特制。
双层门防爆配电箱柜主要技术参数:
1.防爆标志:ExdeⅡBT6,ExdeⅡCT6,DIPA20TA,T6
2.防护等级:IP54,IP65
3.防腐等级:WF1
4.安装形式:挂式或立式
5.额定电压:AC220V/380V
6.总开关*电流:250A
7.支回路*电流:63A
8.进线口螺纹:G1"~G3"
9.出线口螺纹:G1/2"~G1 1/2"
10.进线口电缆外径:Φ12mm~Φ56mm
11.出线口电缆外径:Φ8mm~Φ26mm
一、隔爆外壳材质要求;
隔爆外壳为实现电气设备防爆型式或防护等级(IP)的所有壁、门、盖、电缆引入装置、杆、转轴、心轴等构成的整体。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ExdI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 塑料外壳表面面积大于100cm2时,应设计为防静电结构,表面电阻超过1GΩ为失爆。
2、 外壳材料中铝、钛、镁的质量总含量不允许大于15%,并且钛和镁总含量不允许大于6%,否则为失爆。
3、 触头式开关不允许浸在可燃性绝缘油中,否则为失爆。
4、 采掘用电气设备的外壳须采用钢板或铸钢制成,其他零部件或装配后外力冲击不到的及容积不大于2000 cm3的外壳,可用牌号不低于HT250灰铸铁制成;但电动机机座须采用钢板或铸钢制成。否则为失爆。
5、 非采掘工作面用电气设备的外壳、可用牌号不低于HT250灰铸铁制成(峒室电气设备不受上面两条限制)。
6、 外壳容积大于2000 cm3 时,采用非金属材料制成为失爆。
7、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爆;
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mm。
8、使用未经国家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为失爆;
9、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10、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11、电机轴伸端的风扇及风扇罩,不视为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但电机的通风孔的结构和布置不能使大于12.5mm的异物垂直坠落或振动进入电机的转动部件上。
12、电气设备塑料外壳没有阻燃性能为失爆。
13、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及其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 MPa,且按GB 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