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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电能质量评估指标

深圳市茂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20/10/26 22:16:53

简述电能质量评估指标

电能质量评估指标

评估电能质量指标包括供电电压偏差、供电波动和闪变、谐波、三相不平衡度、频率偏差等。其中电压、频率和连续供电是评价市电输入的三要素,三者之间互相制约又紧密依存。概括说,致使用户设备发生故障或非正常工作的电压、电流或频率的偏差,即为电能质量问题,这其中有电压偏差、电压波动与闪变、频率偏差、三相不平衡、瞬时或暂态过电压、电压暂降、谐波、电压暂降、中断、暂升及供电连续性等。

公共电网中涉及电能质量的主要指标有:

01、电网频率

50Hz为国内公共电网的标称频率,GB/T15945-2008《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中规定: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频率偏差限值为±0.2Hz,当系统容量较小时,偏差限值可放宽到±0.5Hz。目前我国主要地区电力系统运行中均可以满足该规定,甚至都保持在不大于±0.1HZ范围内。

02、电压偏差

GB/T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中规定: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2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土7%;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

03、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中规定: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电压不平衡度限值为:电网正常运行时,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不超过2%,短时不得超过4%;低压系统零序电压限值暂不做规定,但各相电压必须满足GB/T12325的要求。接于公共连接点的每个用户引起该点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一般为1.3%,短时不超过2.6%。

04、谐波

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中规定:6~220kV各级公用电网电压(相电压)总谐波畸变率是0.38kV为5.0%,6~10kV为4.0%,35~66kV为3.0%,110kV为2.0%;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应保证各级电网谐波电压在限值范围内,所以国标规定各级电网谐波源产生的电压总谐波畸变率是:0.38kV为2.6%,6~10kV为2.2%,35~66kV为1.9%,110kV为1.5%。对220kV电网及其供电的电力用户参照本标准110kV执行。

05、间谐波

GB/T24337-200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中规定:间谐波电压含有率是1000V及以下<100Hz为0.2%,100~800Hz为0.5%,1000V以上<100Hz为0.16%,100~800Hz为0.4%,800Hz以上处于研究中。单一用户间谐波含有率是1000V及以下<100Hz为0.16%,100~800Hz为0.4%,1000V以上<100Hz为0.13%,100~800Hz为0.32%。

06、波动和闪变

GB/T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规定: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在系统运行的较小方式下,以一周(168h)为测量周期,所有长时间闪变值Plt满足:≤110kV,Plt=1;>110kV,Plt=0.8。以及单个用户的相关规定。

07、电压暂降与短时中断

GB/T30137-2013《电能质量电压暂降与短时中断》定义:电压暂降是指电力系统中某点工频电压方均根值突然降低至0.1p.u.~0.9p.u.,并在短暂持续10ms~1min后恢复正常的现象;短时中断是指电力系统中某点工频电压方均根值突然降低至0.1p.u.以下,并在短暂持续10ms~1min后恢复正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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