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栓给水系统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有效容量偏小、无消防专用的技术措施,屋顶合用水箱的出水管上未设单向阀,水位信号没有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2、消防水泵:流量偏小、扬程偏大,一组消防水泵只有一根吸水管或只有一根出水管,吸水管采用同心变径,出水管上无压力表、无泄压阀,引水装置设置不正确,吸水管的管径偏小,以普通水泵代替消防水泵。
3、增压设施:增压泵的流量偏大。
4、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距离大于40m、数量偏少、未分区设置。
5、消火栓:屋顶未设检查用的试验消火栓。
6、消火栓管道:直径小,有的安装单位违章进行焊接。
7、不利点动压、不利点静压、不利点充实水柱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探测器:选型与场所不符;安装不牢固、松动;安装位置、间距、倾角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探测器编码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不相对应,不能反映探测器的实际位置;报警功能不正常。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功能不正常;报警按钮编码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不相对应,不能反映报警按钮的实际位置;安装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不牢固、松动、倾斜。
3、火灾报警控制器:未选用国家质量认证的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柜内配线不符合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源与接地形式及隔离器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控制器13种基本功能(供电、火灾报警、二次报警、故障报警、消音复位、火灾优先、自检、显示与记录、面板检查、报警延时时间、电源自动切换、备用电源充电、电源电压稳定度和负载稳定度功能)不能全部实现,主、备电源容量、电源电性能试验不合格。
4、火灾显示盘:未选用国家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电源与接地形式不符合要求。
5、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未选用国家质量认证的产品,安装、配线不符合要求。
6、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柜的主电源采用插头连接;消防控制柜未设置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的装置。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参见消火栓系统)。用气压罐代替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箱的出水管未与报警阀前的管道连接。
2、稳压系统:稳压泵的流量偏大,稳压泵的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在高位水箱处设置稳压泵,就近接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立管顶部)。
3、湿式报警阀:设置的地点不适宜(水力警铃位置不规范),供水控制阀未设置。
4、水流指示器前未安装信号阀或与水流指示器间的距离小于300mm。
5、末端试验装置(试验阀、压力表、排水管),试验管径小于25mm。
6、系统联动试验时,末端试验阀打开,压力表读数小于0.049Mpa。
7、喷头:选型不符合要求,与大功率发热灯具和通风管风口距离近。
8、泄压阀:在水泵的出水管上未装设泄压阀。
9、湿式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没有安装,直接用水流指示器的信号启动喷淋泵。
10、随意扩大集热挡水盘的使用范围,挡水盘的平面面积过小,未设湾边的下沿。
四、气体灭火系统
1、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和抗压强度不足,未设置泄压口。
2、火灾时,气体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不能做到关闭开口、停止风机等功能。
3、喷嘴的安装位置及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五、防火分隔系统
1、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不能实现“两步”降。
2、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没有下降到底。
3、同一防火分区内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多樘卷帘没有群降。未按着火层和上、下层同时动作的要求进行调试。
4、防火卷帘动作及到底的反馈信号在消防控制室内不能显示。
5、普通防火卷帘没有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
6、防火门未安装膨胀密封条,住户的防火门都带有猫眼,防火门联动控制时,防火门不能自动关闭且不能向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反馈动作信号。
7、常开式双扇防火门未装设闭门器和顺序器等。
8、防火卷帘的座板与地面间隙大于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