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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6 13:52:45新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GB 18580-2017)坚决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保护消费者健康,积极响应社会各界关切,提高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要求,标准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接轨。GB 18580-2017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值小于等于0.124毫克每立方米,量标识E1,取消原标准的E2级。
新标准的甲醛释放量值与ISO 16893:2016《木质人造板 刨花板》、ISO 16985:2016《木质人造板 干法纤维板》的规定一致;所有产品统一采用“甲醛释放量测定—1立方米气候箱法”检测,与国际标准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 第1部分:1立方米气候箱法》检测方法一致,取消了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GB 18580-2017的发布实施,取消了原标准的E2级,提升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指标要求,迫使只能生产原标准E2级产品的企业停产或关门,推动企业引进低甲醛、无甲醛添加的胶黏剂新技术进行转型升级,生产更环保的产品,有力地推动了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的绿色发展。
由于甲醛是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是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和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人造板、木质地板等木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含甲醛的胶黏剂,在使用过程中会释放出一定量的游离甲醛,危害消费者健康,影响人居环境质量。各国对此都高度关注,并严格规范管理。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标准制修订工作。2000年前后,社会各界反映室内装修污染严重,其中作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主要原料和产品——人造板及其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没有标准规范,消费者健康无法保障,市场监管缺乏依据。为此,原国家质检总局下达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等10项“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量”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并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GB 18580-2001)。
2006年前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先后发布了新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标准,提高了甲醛释放量要求。随着社会进步和消费者对消费品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社会各界也要求提高甲醛释放量,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GB 18580-2001)原来的技术指标不能满足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需求,2007年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适时下达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启动对该标准的修订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7年4月22日新版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GB 18580-2017)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