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取试样,试样高度应高于预计针入度值的10mm,室温冷却1h—1.5h,调整水温,将冷却的试样放入规定试验温度±0.1℃的水槽中1h—1.5h。 二、取出试样,移入试验温度的平底玻璃皿的三脚架上,试样表面水层不少于10mm。
三、盛试样的平底玻璃皿置于针入度仪的平台上,慢放针连杆用适当位置的反光镜或灯光反射观察,针尖刚好与试件表面接触,拉下拉杆与针连杆顶端轻触,调整指针为零。
四、按下启动,记时开始,5s后自动停止。
五、拉下刻度盘拉杆与针连杆顶端接触,读取刻度盘指针或位移指示器读数,准确至0.5(0.1mm)。
六、平行试验3次,注意测点间与盛样皿边缘距离不少于10mm。⒊1.1按本规程T0602的方法准备试样。
⒊1.2按试验要求将恒温水槽调节到要求的试验温度25℃,或15℃、30℃,保持稳定。
⒊1.3将试样注入盛样皿中,试样高度应超过预计针人度值10mm,并盖上盛样皿,以防落入灰尘。盛有试样的盛样皿在15℃-30℃室温中冷却1h-1.5h(小盛样皿),1.5h-2h(大盛样皿)或2h-2.5h(特殊盛样皿)后移人保持规定试验温度±0.1℃的恒温水槽中lh-1.5h(小盛样皿)、1.5h-2h(大试样皿)或2h-2.5h(特殊盛样皿)。
⒊1.4调整针入度仪使之水平。检查针连杆和导轨,以确认无水和其它外来物,无明显摩擦。用三氯乙烯或其它溶剂清洗标准针,并拭干。将标准针插入针连杆,用螺丝固紧。按试验条件,加上附加砝码。⒊2.1取出达到恒温的盛样皿,并移入水温控制在试验温度±0.1℃(可用恒温水槽中的水)的平底玻璃皿中的三脚支架上,试样表面以上的水层深度不少于10mm。
⒊2.2将盛有试样的平底玻璃皿置于针入度仪的平台上。慢慢放下针连杆,用适当位置的反光镜或灯光反射观察,使针尖恰好与试样表面接触。拉下刻度盘的拉杆,使与针连杆顶端轻轻接触,调节刻度盘或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指示为零。
⒊2.3按下按钮,计时与标准针落下贯入试样同时开始,至5s时自动停止。
⒊2.4拉下刻度盘拉杆与针连杆顶端接触,读取刻度盘指针或位移指示器的读数,准确至0.5(0.lmm)。3.2.5同一试样平行试验至少3次,各测试点之间及与盛样皿边缘的距离不应少于10mm。每次试验后应将盛有盛样皿的平底玻璃皿放人恒温水槽,使平底玻璃皿中水温保持试验温度。每次试验应换一根干净标准针或将标准针取下用蘸有三氯乙烯溶剂的棉花或布揩净,再用干棉花或布擦干。
⒊2.6测定针人度大于200的沥青试样时,至少用3支标准针,每次试验后将针留在试样中,直至3次平行试验完成后,才能将标准针取出。
4。报告应报告标准温度(25℃)时的针人度T25及其它试验温度T所对应的针入度P。同一试样3次平行试验结果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在下列允许偏差范围内时,计算3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取整数作为针人度试验结果,以0.1mm为单位。针人度(0.lmm)0~49 50~149 150~49 250~500当试验值不符此要求时,应重新进行。
5。精密度或允许差允许差值(0.lmm)2 4 12 20 5.1当试验结果小于50(0.1mm)时,重复性试验的允许差为2(0.2mm),复现性试验的允许差为4(0.1mm)。5.2当试验结果等于或大于50(0.1mm)时,重复性试验的允许差为平均值的4%,复现性试验的允许差为平均值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