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标准物质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标准物质作为计量器具施行法制管理。
1、标准物质的分级
我国将标准物质分为一级和二级,它们都符合“有证标准物质”的定义。
一级标准物质定值准确度高,主要用于评价标准方法、作仲裁分析的标准,为二级标准物质定值,是量值传递的依据。一级标准物质具备如下条件:
1)用绝对测量法或两种以上不同原理的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在只有一种定值方法的情况下,用多个实验室以同种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
2)准确度具有国内*高水平,均匀性在准确度范围之内;
3)稳定性在一年以上,或达到国际同类标准物质水平;
4)包装形式符合标准物质技术规范要求。
二级标准物质主要特点是满足现场测量的需要,可作为工作标准直接使用,准确度能适应现场测量的需要。二级标准物质具备如下条件:
1)用与一级标准物质进行比较测量的方法或一级标准物质的定值方法定值;
2)准确度和均匀性未达到一级标准物质的水平,但能满足一般测量的需要;
3)稳定性在半年以上,或能满足实际一级标准物质测量的需要;
4)包装形式符合标准物质技术规范要求。近年由于化学成分量溯源研究与系统建立的需要,又提出基准物质的概念。它应置于一级标准物质之上或是其一部分,是具有*高纯度、且具有与*高纯度相应的定值不确定度的化学纯物质,用于化学成分量值的溯源与复现。
2、标准物质的编号
一级标准物质的编号是以标准物质代号“GBW”冠于编号前部,编号的前两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大类号,第三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小类号,第四、五位数是同一类标准物质的顺序号。复制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排于标准物质编号的最后一位。
二级标准物质的编号是以二级标准物质代号“GBW(E)”冠于编号前部,编号的前两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大类号,后四位数为该大类标准物质的顺序号。复制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排于标准物质编号的最后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