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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7 9:13:50(一)温控表使用方法
1、设置给定值:按▼键减小数据;按▲键增加数据;按►键可移动修改数据的位置(光标)。将数据改为适合的数值后, 就完成设定。
2、置参数:按↺键并保持2秒钟,等显示出参数后再放开,再按↺键,仪表将依次显示各参数,对于已配置好参数并且参数锁已经锁上的仪表,只出现操作工作需用到的参数(现场参数),通过▲、▼、►等键可修改参数值,在设置参数状态下并且参数锁未被锁上时先按◄键并保持不放后,再按可退出设置参数状态,按▲键可返回检查上一参数。
(二)操作顺序
1、接好主机与检测箱后连接线,插上电源线。
2、从上至下按1、2、3顺序连接检测箱上的热偶与主机箱之间的跨接线。
3、按下电源开关,指示灯亮,温控表有数字显示。
4、按下加热开关指示灯亮。
5、将温控表逐一予置抗燃油予燃温度,用微调调节检测箱的温度,使得200ml锥形试验瓶顶部、中心和底部温度相差在1℃以内。
6、预定温度后需稳定10分钟左右,然后再用注射器将0.05ml试样注入烧瓶底部,应避免样品飞溅到四周瓶壁上,并迅速拿开注射器,开始计时。
7、借助加热炉上方的反光镜观察样品在烧瓶内的燃烧情况,如果在5分钟内求未观察到火焰,停止计时。以10℃为单位升高温度,直到样品发生自燃为止,记录该温度为T1。
8、确定自燃点:将T1降低约5℃(T2)进行试验,如果发生自燃,则再降低约2℃(T3)试验,若自燃,则T3确定为样品的自燃点,否则T2确定为自燃点;若在T2下未发生自燃,将温度升高约2℃(T4),如果在T4下发生自燃,则T4确定为样品的自燃点,否则T1为自点。
9、如果在预燃的温度值观察到自燃现象,则应以10℃为单位降低温度,直至不在产生自燃现象,这时将仪器调高10℃,记录为T1,重复步骤8确定自燃点。
10、后一次确定自燃点的试验应重复进行两次,并录当时大气压强。
(三)精密度
1、重复性,同一试样,同一操作人员在相同试验室使用同一仪器的两次的测试结果的重复性不大于10℃。
2、再现性,同一试样,不同操作人员在不同试验室使用不同仪器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再现性不大于20℃。
(四)注意事项
1、调整微调旋钮,控制输出功率,不易过大或过小。
2、初次升温稳定时间在1小时左右。
3、每次试验温度应稳定10分钟左右。
4、每次向烧瓶内注射样品前应用电吹风将烧瓶内被污染的气体吹出,如果瓶内留有残余样品,应清洗或更换干净的烧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