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文章

气质联用仪检定规程详解

赛默飞色谱及质谱 >> 进入商铺

2026/1/19 8:51:20
  气质联用仪是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的精密分析仪器,其检定需遵循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164-2018《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校准规范》。检定周期通常为1年,或仪器维修、搬迁后需重新检定。
 

 

  一、气质联用仪检定项目与技术要求
  1.气相色谱部分检定
  (1)保留时间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RSD)≤1.0%
  (2)基线噪声与漂移:应符合仪器说明书要求
  (3)检测器灵敏度:信噪比(S/N)≥3(或按标准物质要求)
  2.质谱部分检定
  (1)质量准确性:质量数偏差≤0.1 u(或按标准物质要求)
  (2)分辨率:半峰宽应符合仪器标称值
  (3)质量轴稳定性:8小时内质量数变化≤0.1 u
  (4)灵敏度:全扫描模式下,标准物质信噪比应达标
  二、检定环境条件
  温度:(15~30)℃,相对湿度≤85%,电源电压波动±10%,无强电磁干扰,无腐蚀性气体。
  三、检定用标准物质
  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八氟萘、Perfluoro-compoundFC-43®等,用于质量校准和性能验证。标准物质应在有效期内,按说明书要求保存。
  四、检定结果处理
  所有项目均合格,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项目需调修后复检。检定记录应保存至少2个周期。
  五、气质联用仪注意事项
  检定前需对仪器进行充分预热(通常2小时以上),确保系统稳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标准溶液需现配现用,避免降解影响结果。

相关产品

猜你喜欢

当前客户在线交流已关闭
请电话联系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