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经后女性和 50 岁以上男性伴有以下情况时,应当接受药物治疗:① 已发生(临床或形态学)髋骨或椎骨骨折者;②既往其他部位骨折史和低骨量(股骨颈、全髋或椎体 T 值在-1.0~-2.5 之间); ③DXA示股骨颈、全髋或脊柱T值≤-2.5,除外继发原因;④低骨量(股骨颈、全髋或椎体 T 值在-1.0~-2.5 之间)伴有导致骨折风险增加的继发因素(如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制动患者);⑤低骨量(股骨颈、全髋或椎体 T 值在-1.0~-2.5 之间)和使用WHO评估骨折风险工具判定的10年髋部骨折可能性≥3%或10年所有骨质疏松相关骨折可能性≥20%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