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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31 15:18:3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4 706.15-1996 代替 GB4706.15-86 本标 准等同采用IEC3 35-2-230986年第三版)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及其第1增补件(1990年)。本标准应与GB 4706.1-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 4706.1 中的相应各条均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中写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应以本标准中的条文为准。本标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 4706.1的相应条文外,还须符合本标准中所增加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