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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 16:04:5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
*章 总则:
*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市场和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称工地试验室)资格管理,维护试验检测秩序,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和《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辽交质监发[2006]27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参加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中标后必须按合同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在通过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能力认定(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后,方可在本合同段承担试验检测工作。通过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的检测机构,可在中标工程项目中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能力认定证书”)注明的项目范围开展试验检测业务,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可以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分为五类: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水运工程,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力标准见附件一。
第四条:母体检测机构资格:具有交通部公路水运乙级以上检测等级资格的检测机构方可建立工地试验室。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必须由取得《等级证书》的母体检测机构设立,没有《等级证书》的单位可通过招标或委托的方式选定具有为社会服务能力的检测机构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签署试验检测委托合同。检测机构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第五条:资格审查:外埠检测机构进入我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必须通过资格审查确认,并履行信用备案登记手续。信用备案登记需提交检测资格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同时应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附表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管理采用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直接监督的公路或水运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工作,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合格后,由省局组织能力认定审核,并制作颁发《能力认定证书》;各市质监处(站、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处”)直接监督的公路或水运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工作,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合格后,有市质监处组织能力认定审核,并制作颁发《能力认定证书》。通过能力认定审核的工地试验室,由省局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并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的相关要求对母体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和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考核,并计入年度信用记录。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申报程序:
第七条:省局直接监督的工程项目各合同段项目部、总监办、驻地办所对应检测机构必须在开工前,向省局提出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申请。市质监处直接监督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开工前,向所在地市质监处提出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申请。
第八条:申请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应提供以下申报资料和证明。全部资料应装订成册,统一编排页码,一式两份(提交一份、留存一份)。
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附件三;
在辽宁交通质监信息网上填写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网上申报,并利用提供的打印功能打印表格。
2、母体检测机构法人证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附件四。
3、组织机构框图、检测机构功能分布图和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4、全部检测人员的shen份证、检测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负责人还应附上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与母体检测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岗位责任制度等质量保证制度文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应当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6、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
7、仪器设备计量检定与校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审批程序:
第九条: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管理,申报审批流程图见附件五。
第十条:省局直接监督的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审批工作分为受理、现场评审两个阶段,由省局具体组织实施。市处直接监督的项目审批工作参照本章第十、十一条内容结合所在市实际制定。
1、受理阶段以审查网上申请材料为主,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材料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初审工作。
2、省局监督的项目工地试验室现场评审由省局监督组具体负责组织,邀请项目指挥部和总监办相关人员参加;市处监督项目工地试验室现场评审由市质监处负责组织。
3、现场评审要逐项核对网上申请材料人员、设备和业务能力等信息与工地试验室实际情况的符合性。现场评审工作在1天内完成。母体机构须派相关负责人一名(行政、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参加现场评审工作,携带母体检测机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并负责对能力认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实施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全过程监管。
4、现场评审具体要求:
⑴档案材料审核:查阅内容包括:
a.法人证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
b.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原件;
c.所有强制性试验检测项目的模拟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
d.现行的标准、规范是否齐全;
e.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岗位责任制度等)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f.收样、留样和盲样运转记录。
⑵硬件环境审核:
检查的主要内容:
a.逐项检查仪器设备数量、规格和运行状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符合;
b.仪器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仪器设备台帐,设备是否粘贴检定标签和自检标签,设备标识(停用、准用、合格)是否张贴,标识信息是否齐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检定日期、生产厂家、购入日期、保管人等)
c.试验室面积和环境是否满足要求,沥青室、水泥室、力学室、化分室、天平室是否分别设立;水泥室设立空调,温湿度表,沥青室设立空调和排风系统,养生室安装自动温湿度控制系统。
d.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设立样品室和样品架,分为待检区、已检区和留样区。
⑶人员资格审核:
a.检测人员持证情况是否满足要求,查看人员shen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检测证书原件。
b、核查检测人员持证科目与检测岗位分工项目是否符合,所有检测人员持证项目是否覆盖工地试验室全部申请检测项目。
c、有检桩项目的工地试验室,检桩人员的持证情况。
d、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授权负责人、检测项目的授权书;
5、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形成《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认定现场评审报告》(附件六)提交省局,省局对现场评审组提交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通知所在项目能力认定结果。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审批通过后,省局将完成网上审批、发文,下达《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附件七)并制作核发《能力认定证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超出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允许范围的检测项目,同时具有工地试验室应委托给具有社会服务能力的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同一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施工单位不得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外委试验。工地试验室在选择外委检测机构时首先应查询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注明的允许开展的检测项目、参数及证书有效期,检测机构资格信息查询登录查询。
第十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设立的工地流动试验检测室,参考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需要进行评审、认定。
第十四条:依据本办法发放的《能力认定证书》只能在本工程项目中使用,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辽交工监监[2008]87号)及《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工地试验室管理的通知》(辽交工监监[2008]3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力标准
2.外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备案登记申请表
3.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
4.公路水运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5.能力认定申报审批流程图
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认定现场评审报告
7.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
附件一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力标准:
表1试验检测人员配备:
能力分类
临时专项检测类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交通工程
房建工程
水运工程
*持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总人数
高速公路
≥5人≥5人≥3人≥2人
其他项目
≥3人≥3人≥3人
*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人数
≥1人≥1人≥1人
授权负责人
*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2.试验检测工程师;
3.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2.试验检测工程师;
3.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2.2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2.2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2.试验检测工程师;
3.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注:1、标“*”项为强制性项目。
2、持各类证书人员比例以满足实际检测能力需要为准。
表2试验检测能力基本要求:
等级
主要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
路基工程专项
1.土:颗粒级配、液限塑限、zui大干密度、*含水量、CBR2.集料: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砂当量、压碎值3.石料:单轴抗压强度
4.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细度
5.水泥混凝土、砂浆:稠度、坍落度、混凝土凝结时间、抗压强度、配合比设计6.钢筋: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7.现场检测:压实度、弯沉、平整度8.地基基础:地基承载力
9.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道路线形、桥梁线形、几何尺寸10.隧道现场施工监控量测和结构检测(有隧道项目):高度、宽度、超(欠)挖、锚杆拉拔力、
混凝土强度、位移、下沉、结构厚度路面工程专项
1.集料:颗粒级配、针片状、含泥量、压碎值
2.基质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粘附性、薄膜加热质量损失
3.改性沥青:针入度、低温延度、软化点、粘附性、离析软化点差、弹性恢复、细度、薄膜加热质量损失
4.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沥青含量、矿料级配、拌合温度、配合比设计、(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要求动稳定度、浸水马歇尔)5.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细度6.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配合比设计、石灰有效钙镁含量、粉煤灰细度、粉煤灰烧失量
7.路面检测:压实度、路面厚度、弯沉、平整度、摩擦系数、路面渗水、路面构造深度8.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道路线形、几何尺寸
水运工程专项
1.水泥:胶砂强度、安定性、细度、凝结时间
2.砂: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3.石: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
4.砂浆:配合比设计、稠度、立方体抗压强度
5.砼: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凝结时间、立方体抗压强度
6.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有路面基层项目):无侧限抗压强度、粉煤灰细度、水泥或石灰剂量
7.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8.土工:含水率、密度、击实试验、颗粒分析9.砼非破损:强度(超声回弹法)
交通工程专项1.集料: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砂当量、压碎值
2.水泥:密度,比表面积,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胶砂流动度
3.水泥混凝土、砂浆:坍落度,混凝土凝结时间,含气量,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配合比设计,泌水率,砂浆稠度,分层度,干缩率4.钢筋: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
5.外形尺寸
6、交通安全设施:外观及几何尺寸,标线涂层厚度,标线抗滑性能,色度性能(表面色),金属构件防腐层性能,立柱(支撑)竖直度,玻璃珠含量,反光标志逆反射系数,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突起路标发光强度系数
注:1、表内所有项目为高速公路项目强制性能力要求;黑体字标注的项目为普通公路项目强制性能力要求。监理或承包合同有特殊要求的同时执行合同强制要求。当路基工程中道路与桥梁工程、路面工程中基层与面层分别建设时,按实际承担的工程类别对应的试验检测项目要求。
2、水运工程专项表中黑体字标注的项目为强制性能力要求,少一项视为不通过(以下同)。
3、房建工程工地试验室要求参见《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表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等级
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路基工程专项
1.土:标准筛、摇筛机、比重计、电子天平、烘箱、光电液塑限测定仪、自动
击实仪、CBR试验装置
2.集料、石料:标准筛、摇筛机、压碎值测定仪(水泥砼用)、压力机、针片状规准仪、砂当量试验装置、电子天平、烘箱
3.水泥:电子天平、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标准稠度仪、雷氏夹、煮沸箱、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电动抗折试验机、水泥压力机、负压筛析仪
4.水泥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台、压力机、水泥砂浆稠度仪、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坍落度筒、容量筒、分析天平、烘箱、比重计、试验筛
5.钢筋:材料试验机、游标卡尺
6.现场检测:灌砂筒、弯沉测试设备、平整度测试设备、回弹仪
7.地基基础:静动力触探仪
8.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全站仪(或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钢尺
9.隧道现场施工监控量测与结构检测:自动安平水准仪、隧道断面测量系统、锚杆拉拔计、周边收敛仪、回弹仪、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路面工程专项
1.集料:标准筛、摇筛机、压碎值测定仪(沥青路面用)、压力机、游标卡尺、砂当量试验装置、电子天平、烘箱
2.沥青和改性沥青:针入度仪、循环水浴、低温延度仪、软化点仪、弹性恢复试模、电炉、薄膜烘箱、秒表、电子天平、烘箱、显微镜
3.沥青混合料:沥青混合料拌和机、马歇尔自动击实仪、浸水天平、烘箱、马歇尔稳定度仪、恒温水槽、沥青抽提仪或燃烧炉、轮碾成型机、车辙试验机
4.路面检测:取芯机、平整度测试设备、弯沉测试设备、摩擦系数测试设备、路面渗水仪、路面构造深度测试仪
5.水泥:电子天平、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标准稠度仪、雷氏夹、煮沸箱、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电动抗折试验机、压力机、负压筛析仪、透气比表面积仪
6.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压力机、直读式测钙仪、分析天平、滴定设备、负压筛析仪、高温炉、电子天平、烘箱
7.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全站仪(或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钢尺
水运工程专项
1.水泥: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水泥净浆搅拌机、电子天平、分析天平、烘箱、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维卡仪、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沸煮箱、负压筛析仪、压力机、电动抗折试验机、胶砂流动度测定仪、秒表、比重瓶
2.砂:砂筛全套、摇筛机、电子天平、分析天平、容量筒、烘箱
3.石:石筛全套、摇筛机、台称、电子天平、烘箱、压力机、针片状规准仪、压碎指标值测定仪、浸水天平、容量筒
4.砂浆:砂浆稠度仪、砂浆搅拌机、振动台、电子天平、压力机、容量筒
5.砼:砼搅拌机、标准振动台、标准养护室、维勃稠度仪、贯入阻力仪、坍落度筒、压力机
6.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压力机、电子天平、试模、直读式测钙仪或EDTA滴定设备
7.钢筋:材料试验机、冷弯冲头、游标卡尺、电动反向弯曲机
8.土工:灌砂筒、烘箱、电子天平、台称、标准筛、击实仪、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9.砼非破损:回弹仪、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交通工程专项
1.集料、石料:标准筛(砂、石筛),烘箱,电子天平,规准仪,游标卡尺,砂当量仪,摇筛机,压碎值试验仪,压力机
2.水泥:电子天平,透气比表面积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标准法维卡仪,雷氏夹,沸煮箱,胶砂搅拌机,振实台,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凝结时间测定仪,电动抗折试验机,恒应力压力机,水泥胶砂流动度测试仪,
3.水泥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天平、混凝土试模、混凝土贯入阻力仪,水泥砂浆稠度仪、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坍落度筒、容量筒、压力机、烘箱、比重计、试验筛、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混凝土贯入阻力仪,坍落度筒,容量筒、材料试验机,抗折试验夹具,千分表,含气量测定仪,水泥砂浆搅拌机,水泥砂浆稠度仪,水泥砂浆分层度仪,干缩养护箱,比长仪
4.钢筋:材料试验机,弯曲装置,游标卡尺,标距打点机
5.外形尺寸:全站仪(或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钢尺、游标卡尺、螺旋测微器
6、交通安全设施:几何测量量(刃)具,标线涂层厚度测试仪,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色彩色差仪(表面色),磁性涂层测厚仪,超声波测厚仪,电涡流涂层测厚仪,分析天平,电子天平,玻璃珠筛分器,反光标志逆反射系数测试仪,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测试仪,突起路标发光强度系数测试仪
表4试验检测环境
检测试验环境应满足所开展的检测项目要求,且布局合理、干净整洁。
能力分类
专项检测类
临时专项检测类
沥青混合料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用房(不含办公用房)总面积(m2)
高速公路≥100
≥150
≥150
≥50
≥50
其他工程
≥70≥100≥100≥100
注:此表高速公路为强制性要求。普通公路与水运工程按实际试验检测工作需要确定。
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分表
类别
考核项目规定分值评分标准
评分人员40分
持证总人数
10分
1.按zui低人数加2名计算总人数,每少1人扣2分。2.低于zui低人数要求时,现场评审不通过。
*授权负责人10分1.按能力等级标准第3项,不符合扣2分;
2.熟悉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不符合扣2分;
3.未经母体授权,现场评审不通过。
*人员专业配置10分人员专业配置不能覆盖申请检测项目,每少1项扣2分。人员档案
10分人员证书、合同、隶属关系证明齐全,不符合扣1~3分。试验检测设备及环境条件30分
仪器设备10分非强制性仪器设备配置率不低于80%,低于此比例按每缺1台(套)扣1分处理
环境状况20分1.试验室布局合理;2.仪器设备摆放合理整齐;3.环境整洁干净;4.环境条件满足检测要求。1处不达标扣2分。管理情况30分*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评价7分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文件各要素齐全;2.各种体系运行记录完整,能有效运转;3.人员了解运行管理要求并按要求落实;每项不满足扣1~2分。*试验记录、报告7分1.档案分类清晰、管理规范、查询方便;2.相关标准规范收集齐全,现行有效并受控;3.记录、报告格式规范一致;4.相关信息完整;5.更改规范;6.单位制使用正确;7.结论表述正确;8.签字齐全;9.依据标准正确。10.无其他错误每一项不满足要求扣1分。发现伪造报告,取消参评资格。仪器设备管理7分1.有专人管理仪器设备,固定存放地点;2.使用记录齐全完整;3.仪器设备档案齐全完整;分类清晰、管理规范、查询方便(4分)4.各种标识齐全、规范;5.设备按规定维护、保养;6.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校准;7.自校规程齐全并严格执行。第6项每1台仪器未检定、校准扣1分,其余每一项未达到扣1分。样品管理8分1.标识清晰,信息齐全;2.保管规范;3.流转有序;4.盲样管理规范。每一项不满足要求扣2分
合计100分
注:1.在能力认定评审中若发现工地试验室未能满足等级评定标准强制性能力要求,即视为不通过,不再填写此表。
2.本表适用于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的现场评分。
3.评分时,对任一考核项目的扣分不超过该项目规定分值。
4.标“*”项得零分视为现场考核不通过。
5.专家评审组评分≥85分,予以通过;80分≤评分<85分,需限期整改;评分<80分,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