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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 21:45:16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河北沧州隆辉建材仪器设备厂专业提供试验室全套仪器设备
福建省关于印发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
闽建建[2006]5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7月30日,现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应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试行)》进行就位,换发新的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07年7月30日,到期未就位的自行失效。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为做好检测行业结构调整,今后不再审批新设立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
附件:1、
2、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试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及其它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或者建筑施工、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企业内设的试验室(以下简称“企业试验室”),对本企业承揽(生产)的工程(产品)非见证取样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企业试验室是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质量检测工作部门。
第四条 从事质量检测活动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检测工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检测机构对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五条 鼓励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检测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使用先进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第六条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并对全省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检测机构管理
第七条 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必须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或备案的业务范围、地域内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第八条 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资质,应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净资产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检测机构办公、试验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其检定有效期证明和购置piao据的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fen证、聘任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检测人员的身fen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文件;
(九)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九条 省建设厅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后,应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建设厅应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条 省建设厅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核查、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现场核查应包括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技术能力等内容,核查意见应客观、公正。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资质标准的,省建设厅应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附表2,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和检测资质章,并报建设部备案。
省建设厅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资质证书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检测资质章与资质证书配套使用。
资质证书应注明检测机构的名称、检测类别、检测范围、适用地域和场所地址。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不申请延期的,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增项或者有效期延期的,不予批准;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下列行为的,经省建设厅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予以延期3年。
(一)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者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资质条件,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 因改制或分立等原因,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根据变化后的实际条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因破产、解散、撤销等原因终止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在30日内将资质证书交回省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注销的,由省建设厅按规定予以注销。
第十六条 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业务。
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的,必须经省建设厅核准,并核发检测单项核准意见书(见附表3)。
异地是指资质证书或者备案证书注明的适用地域以外的区域。适用地域为设区市的,其地域范围为设区市区(不含县(市));适用地域为县(市)的,其地域范围为县(市)。
第十七条 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在承接质量检测业务之前,应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表4);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四)与申请备案的检测项目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闽检测机构办公、试验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在闽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其检定有效期证明和购置piao据的复印件;
(七)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在闽检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fen证、聘任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在闽从事检测的检测人员的身fen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在闽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文件;
(十)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省建设厅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在20日内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颁发《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见附表5,以下简称备案证书)。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质量检测工作。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检测机构。
第十九条 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在闽机构负责人的,应在10日内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职务变更或者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交任免文件或者原检测机构解聘合同证明和现检测机构聘任合同证明、新任命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等相关的文件,经省建设厅核查属实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检测人员发生变动的,应提交原检测机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现检测机构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在变动后30日内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在原检测机构从业不满2年的,不得办理变更手续;检测人员在原检测机构从业不满1年的,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企业试验室的环境、仪器设备(含仪器设备检定)、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文件应符合相关标准有关规定,并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其试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省建设厅应对其试验室进行现场考核。
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测活动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 检测业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凡建设工程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测标的、收费费率、执行标准、权利义务、责任及争议仲裁等。合同中应明确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数量。
一个单位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原则上只委托一个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十三条 检测业务价格应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见证检测、桩基、钢结构工程等检测合同,检测机构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门备查。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明确所划分的验收批及其检测数量,并建立取样及送检台账。
第二十五条 见证、取样检测合同签订后3日内,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见证人员,并将见证人员的单位、姓名等基本情况书面告知检测机构,同时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见证人员变动的,应在其变动前书面告知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并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见证人员应由经培训的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或者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 见证取样的试样,应由相关单位人员现场见证,随机抽样、封样。
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见证取样的试样,检测机构应参与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旁证记录。取样、见证、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监理单位可对见证取样的试样的检测过程进行旁证。对其检测结果有疑义时,旁证人员应指出,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 见证取样的试样送检时,委托单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当场签认;检测机构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在委托回执单上签认,并建立收样台账。
检测机构不得受理无见证封样或者无见证人陪同送样的见证试样。
第二十八条 检测机构应采用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并与检测监督管理网络联网,且按统计有关规定即时上报单位经营状况报表。
第二十九条 检测机构应制定明确的检测流程、时限,建立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试样及检测资料按流程及时流转。
第三十条 检测原始记录应全面、真实、准确,并经检测、审核人员签认。
第三十一条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字迹清楚、结论明确,并经检测、校对、审核人员签认,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加盖检测资质章后方可生效。见证取样检测报告还应注明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
检测报告格式应采用省建设厅制定的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另行印发。
建设单位收到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应及时将检测报告交监理单位确认检测结果,并在2日内移送施工单位归档。
第三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加强检测资料管理,检测合同、委托单、样品、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编号应按年分类流水编号。编号应连续,不得抽撤、涂改。
第三十三条 对取样送检结果不合格的,除有关标准规范明确规定可进行复检的项目外,严禁将同一批次的样品重复取样送检;对重复送检的,检测机构不得受理。
第三十四条 检测机构必须建立单独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台账。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书面报告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三十五条 检测机构应按下列要求做好检测试样留置:
(一)设立检测试样管理员,专人负责试样留置工作,试样的分类、放置、标识、登记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二)标准规范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应按其规定的程序、环境、数量和要求留置;
(三)非破坏性检测、且可重复检验的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7天;
(四)破坏性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3天。
第三十六条 检测机构在质量检测活动中发现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及其它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七条 利害关系人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或者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检测机构不得承接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送检单位和供应商的质量检测业务。
禁止检测机构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向其承接的质量检测业务的工程、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检测机构及其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对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时,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检测机构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标准,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二)是否参与现场见证取样,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三)检测资料是否按年分类流水编号,是否存在抽撤、涂改现象,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
(四)是否建立不合格检测报告台账,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将不合格检测报告通知建设单位,并书面报告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五)检测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人员是否到位;
(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七)其它内容。
第四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对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检测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检测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三)组织比对试验;
(四)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和问题时,当场责令改正;
(五)其他需要采取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并在7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在做出处理决定前,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档案,开展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对检测机构实行差别化动态管理,并将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的信用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四条 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检测机构信用档案,报省建设厅备案。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三)转包检测业务或者检测业务挂靠的;
(四)使用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检测人员或者不及时办理检测人员变更的;
(五)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
(六)违反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接受同一批次的样品重复送检的;
(七)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八)未按规定报告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九)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十)销毁或者转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收集证据需要保存的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的;
(十一)不执行单位经营状况上报制度或者隐瞒实际情况的;
(十二)其他需要记入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企业试验室有下列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报省建设厅备案。
(一)超出实际检测能力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使用不符合资格的检测人员的;
(三)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
(四)违反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接受同一批次的样品重复送检的;
(五)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六)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七)销毁或者转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收集证据需要保存的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的;
(八)其他需要记入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检测机构应将其调离检测岗位,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检测人员信用档案,报省建设厅备案。
(一)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接受同一批次的样品重复送检的;
(三)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四)擅自销毁或者转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收集证据需要保存的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的;
(五)工作失职,造成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
(六)其他需要记入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对检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或举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到投诉或举报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处理。
第四十九条 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三)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五)使用不符合条件检测人员的;
(六)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七)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八)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
(九)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十)转包检测业务的;
(十一)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条 工程检测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委托无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三)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给予检测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数额,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质量检测监督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为检测机构招揽、检测业务,干预检测机构正常检测工作,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企业试验室从事检测活动应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附表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附表2、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附表3、见证检测单项核准意见书;
附表4、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申请表;
附表5、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附表1
福建省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福建省建设厅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本表*至第八部分由申请机构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三、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净资产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检测机构办公、试验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其检定有效期证明和购置piao据的复印件;
(五)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fen证、聘任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人员的身fen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文件;
(八)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五、本表可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下载,填写时如需加页,应用A4型纸。
六、本表一式三份,省建设厅、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测机构各存一份。
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fen证号码)郑重声明,本机构填报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本机构此次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机构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 (签名)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具备相应注册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
八、主要仪器设备(检测项目)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
(副本)
福建省建设厅制
持证说明
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承揽检测业务的凭证。
2、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此证书只限本检测机构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除发证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扣压和没收。
4、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在10日内,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5、检测机构遗失资质证书,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6、检测机构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将原资质证书交回省建设厅予以注销。
7、检测机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附表3
异地“见证取样”检测单项核准意见书
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是否具备检测工作需要、检测人员配备是否具备检测工作需要、试验室面积(m2)房屋建筑面积(m2)
异地“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仪器设备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检测项目、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指标
异地“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人员情况总表
附表4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备案申请表
福建省建设厅制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本表*至第九部分由申请机构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三、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闽检测的办公、试验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闽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其检定有效期证明和购置piao据的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在闽检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fen证、聘任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在闽从事检测的检测人员的身fen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在闽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文件;
(九)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五、本表可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下载,填写时如需加页,应用A4型纸。
六、本表一式二份,省建设厅、在闽检测机构各存一份。
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fen证号码)郑重声明,本机构填报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本机构此次申请备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机构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 (签名)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二、在闽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三、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四、在闽检测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
五、在闽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六、在闽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基本情况
七、在闽检测机构具备相应注册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
检测类别 | 检测内容 | 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 |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职称 | 专业 | 学历 | 检测年限 | 备注 | ||
专项检测 | 建筑地基基础 工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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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主体结构 工程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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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结构 工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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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可靠性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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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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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闽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情况总表
九、在闽检测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检测项目)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十、申请备案审查情况
检测单位申请备案检测项目:
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持证说明
1、《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以下简称备案证书)是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省外检测机构)在闽承揽检测业务的凭证。
2、备案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
3、备案证书只限本检测机构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除发证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扣压和没收。
4、省外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在闽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机构负责人的,应在10日内,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5、省外检测机构遗失备案证书,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6、省外检测机构备案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2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试行)
一、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专项、综合两类。具体标准如下:
(一)建设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计量检定合格。
3、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不少于3人、职称的不少于1人;建筑业年产值不足5000万元的县和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4、从事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工作3年以上,接受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持有相应专项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5、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试验室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专业试验室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相关专业试验室工作经历;建筑业年产值小于5000万元的县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专业试验室工作经历。
6、本条件所规定的人员年龄应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限以内。
7、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操作规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下列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1人。
具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存放设备场所,其中存放设备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1人。
具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
具备工作场所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4、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
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1人。同时,持有无损探伤检测Ⅱ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持Ⅲ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人。
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单独从事钢结构无损检测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且可不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5、建筑工程材料检测
具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7、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
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
8、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工作3年以上,持有无损探伤检测Ⅱ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人。
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
9、市政工程材料检测
具有45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10、市政桥梁工程检测
具有该专业的工程师资格3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具有45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240万元人民币。
11、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
具有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人。
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12、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安装设备检测
具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申请增项资质的,在满足主项资质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每增一项资质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金及净资产应按申请增项相应的专项检测的注册资本金及净资产的60%递增。
2、试验场所增加的面积应符合所申请增项的试验室面积。
3、所申请增项的每个专项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递增(增项资质的经检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4、所申请增项的每个专项的检测项目应为该专项检测子项目的60%以上。
(四)建设工程综合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44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至少具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材料、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建筑节能工程、建筑门窗检测及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等专项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并计量检定合格。
3、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4、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5、从事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工作3年以上,接受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持有相应行业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6、一级注册结构师和岩土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持有无损探伤检测Ⅱ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Ⅲ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人。
7、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具有技术职称、5年以上试验室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职称、10年以上试验室工作经历。
8、本条件所规定的人员年龄应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限以内。
9、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操作规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检测业务范围
专项检测设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安装设备检测等14类,具体检测业务范围如下: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初次申请的,限10000kN[不含10000kN]以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2、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结构混凝土;
(2)砌体结构;
(3)钢管混凝土结构;
(4)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5)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承载力检验;
(6)建筑声学。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幕墙物理性能;
(2)硅酮胶;
(3)石材用密封胶;
(4)锚固件(锚栓);
(5)铝型材;
(6)铝塑复合板;
(7)钢化玻璃。
4、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
(1)防火涂料;
(2)防腐涂料;
(3)钢材检验;
(4)焊接质量无损检验;
(5)防腐及防火涂装检验;
(6)高强度螺栓;
(7)地脚螺栓;
(8)钢网架;
(9)安装允许偏差。
5、建筑工程材料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
(4)砂、石常规检测;
(5)混凝土、砂浆强度检测及其配合比试验;
(6)简易土工试验(击实、相对密度、含水率、密度、压实度);
(7)混凝土掺加剂检测;
(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测;
(9)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
(10)建筑防水材料检测(防水卷材、涂料、密封材料检测,及混凝土封闭剂);
(11)建筑墙体材料检测(轻质隔墙的人造木板甲醛含量、建筑涂料、建筑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砌墙砖及小型空心砌块)。
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1)氡浓度检测;
(2)游离甲醛浓度检测;
(3)苯浓度检测;
(4)氨浓度检测;
(5)TVOC浓度检测。
7、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
可开展以下系统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产品的性能及工程效果与质量检测:
(1)通信网络系统(CA)检测;
(2)办公自动化系统(OA)检测;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检测;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检测;
(5)安全防范系统(SA)检测;
(6)综合布线系统检测;
(7)智能化系统集成检测。
8、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
(1)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门式起重机);
(2)防坠安全器;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4)门式钢管脚手架;
(5)安全网。
9、市政工程材料检测
(1)可承接市政(道路)建筑工程材料(土、寂寥、石料、水泥、水泥混凝土、砂浆、外加剂、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沥青、沥青混合料、钢筋)检测;
(2)道路工程;
(3)结构混凝土;
(4)地基基础;
(5)道路线形及几何尺寸。
10、市政桥梁工程检测
(1)桥梁检测、监测(含加固)
1)结构混凝土;
2)桥梁结构及构件;
3)地基基础;
4)基桩;
5)施工监测与监控;
6)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
(2)材料与产品监测
1)钢筋;
2)预应力钢绞线;
3)锚具;
4)橡胶支座;
5)球形支座;
6)盆式支座;
7)伸缩缝;
8)波纹管。
(3)钢结构检测(含索缆)
1)线形、几何尺寸;
2)索力测量;
3)钢结构(含索)防护涂料检测;
4)高强螺栓扭矩;
5)钢结构无损探伤。
11、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的安全鉴定(含建筑幕墙安全鉴定);
(2)建筑物使用功能鉴定及日常维护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或改造前的专门鉴定;
(4)混凝土结构无损检测、砌体结构试验和现场检测、钢结构无损检测、建筑构配件检测等建设工程结构检测项目。
1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
(1)墙体保温;
(2)保温材料(含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聚苯乙烯板、聚氨酯泡沫等);
(3)幕墙门窗;
(4)保温隔热系统;
(5)建筑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系统功能检测(HVAC检测与控制、给排水、供配电系统、建筑热电联供自备系统(BCHP)及备用发电机组、照明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围护结构控制)。
13、建筑门窗检测
(1)门窗物理性能;
(2)铝型材;
(3)塑料型材;
(4)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
14、建筑安装设备检测
(1)建筑物电气装置;
(2)通风空调工程;
(3)建筑消防功能检测。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机构检测业务范围,按资质所核定的专项检测项目范围承担业务。
附件:
附表6、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表;
附表7、建设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能力基本要求;
附表8、建设工程专项类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基本要求。
附表6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表
序号 | 子分部工程 | 复验项目 |
1 | 墙体 | 传热系数。 |
2 | 保温材料 | 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 |
3 | 幕墙 | 传热系数、遮阳系数。 |
4 | 门窗 | 气密性、传热系数、遮阳系数。 |
5 | 通风与空调 | 1 风机盘管机组的热工技术性能; 2 系统的风量、风压、效率等技术性能。 |
附表7
建设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能力基本要求
类别 | 项目 | 参数 | |||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 浅层平板荷载试验 | 承载力、沉降量。 | ||
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 | 承载力、沉降量。 |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 竖向抗压承载力、沉降量、分层侧阻力、端阻力。 | |||
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 | 竖向抗拔承载力、上拔量、桩侧抗拔阻力、桩端上拔量。 | ||||
水平静载荷试验 | 水平承载力、地基土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桩身应力。 | ||||
高应变动力检测 | 承载力、桩身完整性。 | ||||
桩身完整性检测 | 低应变动力检测 | 桩身完整性、桩身缺陷程度及位置。 |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桩身完整性、桩身缺陷程度及位置。 | ||||
钻芯法检测 | 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桩身完整性、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 ||||
锚杆(土钉)抗拔力检测 | 承载力、位移。 | ||||
2、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结构混凝土 | 混凝土强度、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内部缺陷、碳化深度、钢筋锈蚀、现场载荷试验、外观与尺寸偏差、碳纤维布与混凝土粘结强度、大体积砼温度监测。 | |||
砌体结构 | 砂浆、块材抗压强度、砌体抗压强度。 | ||||
钢管混凝土结构 | 钢管焊缝质量、混凝土强度、尺寸、内部缺陷。 | ||||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承载能力试验。 | ||||
建筑声学 | 建筑隔声、噪声、混响时间。 | ||||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 | 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保温性能、隔声性能、现场淋水试验。 | |||
硅酮胶 | 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性、相容性试验、表干时间、外观。 | ||||
石材用密封胶 | 污染性试验。 | ||||
锚固件(锚栓) | 现场抗拔试验。 | ||||
铝型材 | 壁厚、膜厚、硬度。 | ||||
铝塑复合板 | 180°剥离强度。 | ||||
钢化玻璃 | 表面应力。 | ||||
4、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 | 防火涂料 | 容器中状态、干燥时间、外观与颜色、初期干燥抗裂性、粘结强度、干密度、耐水性、耐酸性、耐碱性、细度、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性、耐水性、抗压强度、耐冷热循环性、耐曝热性、耐湿热性、耐冻融循环性。 | |||
防腐涂料 | 容器中状态、漆膜外观、施工性、细度、适用期、流出时间、干燥时间、遮盖力、耐弯曲性、附着力、耐冲击性、柔韧性、耐碱性、耐酸性、耐湿热性、耐盐水性、固体含量、底面漆复合涂层耐化学介质性、混合性、贮存稳定性、耐挥发油性、耐油性、60°镜面光泽、溶剂不溶物、溶剂中可溶物中氯的定性、不挥发物含量、冷热交替试验。 | ||||
钢材检验 | 抗拉强度、抗弯强度、冲击、化学分析(C、S、Mn、P、Si)、硬度、金相检验。 | ||||
焊接质量无损检验 | 超声波检验、磁粉检验、射线检验、渗透检验。 | ||||
防腐及防火涂装检验 | 涂层厚度、相容性。 | ||||
高强度螺栓 | 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扭矩系数、扭剪型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抗滑移系数、抗拉强度、硬度、表面缺陷、施工扭矩。 | ||||
地脚螺栓 | 连接副抗拉试验。 | ||||
钢网架 | 节点力学性能试验、焊接球及螺栓球表面缺陷、安装精度检验。 | ||||
钢结构及钢网架安装允许偏差 | 垂直度、挠度、支座允许偏差。 | ||||
5、建筑工程材料检测 | 水泥 | 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折强度、抗压强度、比表面积、放射性、化学成份分析。 | |||
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 | 屈服强度、极限强度、伸长率、反复弯曲、冷弯、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松弛。 |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 | 扣件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扭转刚度性能、抗拉性能、抗压性能、外观质量、钢管、连墙件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尺寸、表面质量、zui大质量、表面锈蚀深度、钢管弯曲、扭力矩试压检验。 | ||||
预应力锚夹具 | 硬度、锚固静载试验。 | ||||
砂、石 | 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含水率、吸水率、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空隙率、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抗压强度、有机物含量、坚固性试验、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碱活性、磨耗值、磨光值、砂当量、棱角性。 | ||||
混凝土 | 普通配合比、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稠度、凝结时间、泌水、表观密度、抗渗性能、特殊(C60及C60以上高强混凝土、抗渗、大体积、泵送、抗冻)配合比、压力泌水、含气量、轴心抗压强度、静力受压弹性模量、劈裂抗拉强度、抗冻性能、收缩试验、混凝土中钢筋锈蚀试验、碳化试验、动弹性模量、配合比分析。 | ||||
砂浆 | 配合比设计、密度、凝结时间、抗压强度、分层度、静力受压弹性模量、抗冻、收缩。 | ||||
土 | 含水率、密度、相对密度、击实、颗粒分析、界限含水量、承载比(CBR)、比重、天然稠度、回弹模量。 | ||||
水 | PH、氯化物、硫酸盐、碱含量、不溶物、可溶物、凝结时间差、砂浆抗压强度比。 | ||||
掺合料 | 细度、需水量比、流动度比、安定性、含水量、烧失量、SO3、游离氧化钙、强度活性指数、放射性、SiO2含量、总碱量、比表面积、化学成分分析。 | ||||
外加剂 | 含固量、含水量、密度、水泥净浆流动度、细度、PH值、砂浆减水率、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之差、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对钢筋锈蚀作用、吸水量比、压力沁水率比、坍落度增加值、坍落度保留值、净浆安定性、限制膨胀率、渗透高度比、透水压力比、总碱量、硫酸钠、氯离子含量、氧化镁、相对耐久性。 | ||||
沥青 | 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旋转薄膜加热、与粗集料的粘附性、密度与相对密度、溶解度、弹性恢复。 | ||||
沥青混合料 | 配合比设计、沥青含量、矿料级配、密度、理论zui大相对密度、车辙、谢伦堡沥青析漏、马歇尔稳定度。 | ||||
建筑 防水材料 | 防水涂料 |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固体含量、表干时间、实干时间、加热伸缩率、潮湿基面粘结强度、热处理、碱处理、酸处理、紫外线处理。 | |||
防水卷材 | 卷重、面积及厚度、尺寸偏差、外观、不透水性、耐热度、拉力、zui大拉力时延伸率、低温柔度、撕裂强度、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热处理尺寸变化率、可溶物含量。 | ||||
遇水膨胀橡胶 | 尺寸公差、外观质量、硬度、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体积膨胀倍率、反复浸水试验、低温弯折、高温流淌性、低温实验。 | ||||
止水带 | 尺寸公差、外观质量、硬度、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撕裂强度、热空气老化、橡胶与金属粘合。 | ||||
无机刚性防水材料 | 含水量、密度、氯离子含量、细度、PH值、总碱量、凝结时间、抗折强度、抗压强度、第二次抗渗压力、渗透压力、透水压力比、净浆安定性、湿基面粘结强度、耐热性、耐水性、粘结强度。 | ||||
建筑 墙体材料 | 建筑涂料 | 容器中状态、施工性、涂膜外观、对比率、初期干燥抗裂性、耐洗刷性、干燥时间、耐水性、耐碱性、粘结强度、游离甲醛、涂料低温贮存稳定性、涂料热贮存稳定性、涂层耐温变性、耐沾污性。 | |||
腻子 | 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打磨性、吸水量、耐水性、耐碱性、初期干燥抗裂性、粘结强度、动态抗开裂性、低温贮存稳定性。 | ||||
砌墙砖和砌块 | 尺寸、外观质量、抗压强度、抗折强度、体积密度、孔洞率及孔洞结构、空心率、含水率、吸水率、干燥收缩、软化系数、碳化系数、抗冻性、抗渗性、放射性、石灰爆裂、泛霜试验、饱和系数。 | ||||
轻质 隔墙板 | 面密度、抗弯破坏荷载、抗冲击强度、干燥收缩值、单点吊挂力、外观、尺寸偏差。 | ||||
陶瓷砖及饰面砖粘结强度 | 尺寸和表面质量、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放射性、饰面砖粘结强度、耐污染性、抗化学腐蚀性。 | ||||
陶瓷墙地砖胶粘剂 | 拉伸胶粘原强度、浸水后的拉伸胶粘强度、热老化后的拉伸胶粘强度、冻融循环后的拉伸胶粘强度、晾置时间、压缩剪切胶粘原强度、热老化后的压缩剪切胶粘强度、浸水后的压缩剪切胶粘强度、热老化后的压缩剪切胶粘强度、高温下的剪切胶粘强度、高低温交变循环后的压缩剪切胶粘强度。 | ||||
建筑材料隔声 | 隔声 | ||||
6、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 氡浓度检测 | 氡 | |||
游离甲醛浓度检测 | 游离甲醛 | ||||
苯浓度检测 | 苯 | ||||
氨浓度检测 | 氨 | ||||
TVOC浓度检测 | TVOC | ||||
7、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 | 通信网络系统(CA)检测 |
| |||
办公自动化系统(OA)检测 |
|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检测 |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检测 |
| ||||
安全防范系统(SA)检测 |
| ||||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 |
| ||||
智能化系统集成检测 |
| ||||
8、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 | 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门式起重机) | 安装质量检测、钢结构检验、理化检验。
| |||
防坠安全器 | 可靠性、速度、制动能力、安全开关、外观装配。 |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 扣件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扭转刚度性能、抗拉性能、抗压性能、外观质量、钢管、连墙件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尺寸、表面质量、zui大质量、表面锈蚀深度、钢管弯曲、扭力矩试压检验。 | ||||
门式钢管脚手架 | 门架试验、可调底座抗压试验、连接棒试验、锁臂试验。 | ||||
安全网 | 外观、规格、构造、重量、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系绳断裂强力、接缝部位抗拉强力、梯形法撕裂强力、老化后断裂强力保留率。 | ||||
9、市政工程材料检测 | 水泥 | 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折强度、抗压强度、比表面积、放射性、化学成份分析。 | |||
钢材及焊接件 | 屈服强度、极限强度、伸长率、反复弯曲、冷弯、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 | ||||
混凝土 | 普通配合比、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稠度、凝结时间、泌水、表观密度、抗渗性能、特殊(C60及C60以上高强混凝土、抗渗、大体积、泵送、抗冻)配合比、压力泌水、含气量、轴心抗压强度、静力受压弹性模量、劈裂抗拉强度、抗冻性能、收缩试验、混凝土中钢筋锈蚀试验、碳化试验、动弹性模量、配合比分析。 | ||||
砂浆 | 配合比设计、密度、凝结时间、抗压强度、分层度、静力受压弹性模量、抗冻、收缩。 | ||||
土 | 含水率、密度、相对密度、击实、颗粒分析、界限含水量、比重、天然稠度、粗粒土和巨粒土zui大干密度、承载比(CBR)、回弹模量。 | ||||
土工合成材料 | 单位表面质量、厚度、幅宽、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拉抻强度、直角撕裂强度。 | ||||
集料 | 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含水率、吸水率、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空隙率、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磨耗值、有机物含量、坚固性试验、抗压强度、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碱活性、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磨光值、砂当量、棱角性。 | ||||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 击实、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配合比设计、石灰有效钙镁含量、含水量、间接抗拉强度。 | ||||
沥青 | 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旋转薄膜加热、与粗集料的粘附性、密度与相对密度、溶解度、弹性恢复、沥青闪点与燃点。 | ||||
沥青混合料 | 配合比设计、密度、理论zui大相对密度、车辙、沥青含量、矿料级配、谢伦堡沥青析漏、马歇尔稳定度、渗水、表面构造深度、劈裂、冻融劈裂、肯塔堡飞散。 | ||||
路基路面 | 厚度、土基CBR值、回弹模量、水泥混凝土强度、路面抗滑性能、压实度、平整度、回弹弯沉、沥青路面车辙、路面破损调查、几何尺寸、沥青路面渗水、路面错台。 | ||||
路面砖 |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吸水率、抗冻性。 | ||||
橡胶支座 | 抗压弹性模量、抗剪弹性模量、极限抗压强度。 | ||||
管材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其它管材。 | ||||
井盖 | 钢纤维井盖、铸铁井盖、其它材料井盖。 | ||||
10、市政桥梁工程检测 | 桥梁检测监测 | 结构混凝土 | 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表观及内部缺陷、钢筋锈蚀状况(钢筋锈蚀电位或极化电流、氯离子含量、混凝土电阻率)。 | ||
桥梁结构及构件 | 应变(应力)、变形、位移、自振特性参数(加速度、速度、振幅、振动频率)、承载力评价。 | ||||
地基基础 | 地基承载力、地表沉降、深层水平位移、特殊地基处理性能。 | ||||
基桩 | 完整性、承载力。 | ||||
施工监测与监控 | 献县隆辉建材仪器设备厂 | ||||
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 |
| ||||
材料与产品检测 | 钢筋 |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 | |||
预应力钢绞线 | 拉伸试验(zui大力、规定非比例延伸率、zui大力总伸长率)、弹性模量、松驰率、疲劳及偏斜拉伸试验。 | ||||
锚具 | 静载锚固性能(锚固效率系数、总应变)、洛氏硬度、周期荷载试验、疲劳试验、辅助性试验。 | ||||
橡胶支座 | 抗压弹性模量、抗剪弹性模量、极限抗压强度、抗剪粘结性能、抗剪老化。 | ||||
球形支座 | 竖向压缩变形、外观及内在质量、支座摩擦系数、支座转动力矩。 | ||||
盆形支座 | 竖向压缩变形、盆形径向变形、外观及内在质量、支座或试件摩擦系数。 | ||||
伸缩缝 | 尺寸复核、外观质量、组装质量、防水性能、拉伸压缩时zui大水平摩阻力、拉伸压缩时变位均匀性。 | ||||
波纹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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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检测(含索缆) | 线形、几何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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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力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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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含索)防护涂装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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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螺栓扭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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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无损探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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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 | 上部承重结构 | 混凝土结构 | 第2类别*项的全部内容,另增加: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位移或变形。 | ||
砌体结构 | 第2类别第二项的全部内容,另增加:裂缝、位移或变形、构造、风化或粉化程度、承载能力。 | ||||
钢结构 | 第4类别全部内容,另增加:位移或变形、损伤、锈蚀、构件长细比、截面宽厚比、应变(应力)、承载能力。 | ||||
木结构 | 构造与连接、截面尺寸、位移或变形、裂缝、腐朽或虫蛀。 | ||||
结构整体性 | 结构整体性、结构侧向位移、结构剩余耐久年限、结构自振频率、结构偶然荷载作用(爆破震动、施工或交通设备振动)。 | ||||
地基基础 | 第1项的全部内容,另增加:地基变形(沉降)、地基稳定、地基(桩基)承载力、基础(挡墙)承载力、斜坡(挡墙)稳定性。 | ||||
1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 | 墙体保温系统 | 传热系数、系统性能、界面砂浆性能、胶粉料性能、聚苯颗粒性能、保温浆料性能、抗裂砂浆性能、耐碱网布性能、弹性底涂性能、柔性耐水腻子性能、饰面涂料性能、面砖粘结砂浆性能、面砖勾缝料性能、单个塑料锚栓抗拉承载力、热镀锌电焊网性能、饰面砖性能、胶粘剂性能、膨胀聚苯板性能、抹面胶浆性能。 | |||
保温材料 (含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聚苯乙烯板,聚氨酯泡沫等) | 导热系数、材料强度、材料密度、干燥收缩、吸水率、放射性、抗冻性、干湿循环、碳化系数、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尺寸稳定性。 | ||||
幕墙门窗 | 气密性、传热系数、遮阳系数。 | ||||
保温隔热系统 | 缺陷诊断分析。 | ||||
建筑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系统功能检测 | HVAC检测与控制、给排水、供配电系统、建筑热电联供自备系统(BCHP)及备用发电机组、照明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围护结构控制。 | ||||
13、建筑门窗检测 | 门窗物理性能 | 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保温性能、隔声性能、机械力学性能。 | |||
铝型材 | 壁厚、膜厚、硬度。 | ||||
塑料型材 | 低温落锤冲击、加热后状态、加热后尺寸变化率、可焊接性(角强度)。 | ||||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 | 甲醛释放量、规格尺寸及偏差、密度、含水率、吸水厚度膨胀率、吸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握螺钉力、胶层剪切强度 、极限体积膨胀倍率、结合强度、胶合强度、浸渍剥离、耐高温性能、表面耐水蒸气、表面吸收性能。 | ||||
14、建筑安装设备检测 | 建筑物电气装置 | 电线电缆、保护导体、绝缘、自动切断电源保护、回路阻抗、极性。 | |||
通风空调工程 | 风机盘管机组、风量、温湿度、压差、洁净度、流量、风管漏风量耐压强度。 | ||||
建筑消防功能 | 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及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及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照明疏散广播、消防分隔设施、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易燃性、可燃性、难燃性、不燃性)。 |
注:字体加黑部分为开展此项检测项目必须具备的检测能力
附表8
建设工程专项类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基本要求
类别 | 项目 | 试 验 检 测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 |||
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 浅层平板荷载试验 | 静力荷载测试仪、普通千斤顶、精密压力表、大量程百分表、油泵、承载力测试装置。 | ||
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 | 静力荷载测试仪、普通千斤顶、精密压力表、大量程百分表、油泵、承载力测试装置。 |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 静力荷载测试仪(不少于3台)、普通千斤顶(3200 kN千斤顶不小于4台或2000 kN千斤顶不少于7台)、精密压力表(不少于3台)、大量程百分表(不少于10架)、油泵(不少于3台)、承载力测试装置(反力装置不小于10000 kN)。 | |||
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 | 静力荷载测试仪、普通千斤顶、精密压力表、大量程百分表、油泵、承载力测试装置。 | ||||
水平静载荷试验 | 水平千斤顶、精密压力表、大量程百分表、油泵。 | ||||
高应变动力检测 | 打桩分析仪、加速度传感器、力传感器。 | ||||
桩身完整性检测 | 低应变动力检测 | 基桩完整性检测仪、加速度传感器。 |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非金属超声检测仪。 | ||||
钻芯法检测 | 钻孔取芯机、芯样切割机、压力机。 | ||||
锚杆(土钉)抗拔力检测 | 穿心千斤顶、精密压力表、大量程百分表、油泵。 | ||||
2、 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结构混凝土 | 回弹仪、超声检测仪、砼钻孔机、砼强度拉拔仪、水准仪、静态应变测试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钢筋锈蚀仪、砼碳化测定仪、温度数据采集仪、粘结强度检测仪。 | |||
砌体结构 | 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砖回弹仪、砂浆回弹仪、原位压力机。 | ||||
钢管混凝土结构 | 超声波数字测厚仪、数字式超声探伤仪、超声检测仪。 | ||||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静态应变测试仪、百分表、钢卷尺、直尺、游标卡尺、读数显微镜等。 | ||||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承载力检验 | 油压千斤顶、荷载传感器。 | ||||
建筑声学 | 标准声源及双通道噪声振动分析仪、地板打击器、噪声频谱分析仪。 | ||||
3、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 | 幕墙四性检测装置(要求可容纳试件尺寸: 6m×9m)、保温性能检测装置、隔声试验室及双通道噪声振动分析仪、现场淋水试验装置。 | |||
硅酮胶 | 橡胶硬度计、电子拉力试验机、相容性试验箱、游标卡尺、秒表。 | ||||
石材用密封胶 | 鼓风干燥箱、水-紫外线辐射试验箱。 | ||||
锚固件(锚栓) | 拉拔仪、精密压力表、百分表。 | ||||
铝型材 | 千分尺、涡流测厚仪、钳式硬度计。 | ||||
铝塑复合板 | 电子拉力试验机。 | ||||
钢化玻璃 | 表面应力测试仪。 | ||||
4、 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 | 防火涂料 | 电热恒温干燥箱、试验机、天平、低温试验箱、刮板细度计、附着力测定仪、柔韧性测定仪、耐冲击性测定仪、恒温恒湿箱、轴流风机、秒表。 | |||
防腐涂料 | 粘度计、刮板细度计、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漆膜附着力试验仪、漆膜柔韧性测定器、漆膜冲击器、漆膜弯曲试验器、恒温恒湿箱、低温试验箱、秒表、温度计、漆膜干燥时间试验器、光泽度仪。 | ||||
钢材检验 | 试验机、洛氏硬度计、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光学显微镜、显微硬度仪、分析天平、可见分光光度计、碳硫联测分析仪。 | ||||
焊接质量无损检验 | 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磁粉探伤机、射线探伤机。 | ||||
防腐及防火涂装检验 | 数字式覆层测厚仪。 | ||||
高强度螺栓 | 荷载传感器、精密扭力扳手、试验机、洛氏硬度计。 | ||||
地脚螺栓 | 试验机、油压千斤顶、荷载传感器。 | ||||
钢网架 | 钢网架节点检验装置、水准仪、全站仪。 | ||||
安装允许偏差 | 水准仪、全站仪。 | ||||
5、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 | 水泥 | 负压筛析仪、比表面积测定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凝结时间测定仪、高温沸煮箱、抗折试验机(恒加载、数据自动采集)、压力试验机(恒加载、数据自动采集)、水泥标准养护箱、恒温养护池、放射性测定仪、电热恒温干燥箱、箱式电阻炉、恒温水浴锅、火焰光度计、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水泥测氯仪。 | |||
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 | 试验机(恒加载、数据自动采集)、游标卡尺、引伸计、松弛试验机。 |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 | 试验机、扭力扳手、百分表、砣、高度尺、台秤、数显卡尺、塞尺、宽座角尺。 | ||||
预应力锚夹具 | 洛氏硬度计、布氏硬度计、锚固静载试验装置。 | ||||
砂、石 | 电热恒温干燥箱、试验筛、振筛机、天平、案秤、饱和干表面试模和捣棒、容量筒、针状规准仪和片状规准仪、游标卡尺、压力试验机、压碎指标测定仪、切割机或钻石机、分析天平、高温箱、偏光显微镜、恒温箱、测长仪、磨耗机、磨光机、砂当量仪、棱角性测定仪。 | ||||
混凝土 |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混凝土恒温恒湿养护室、坍落度筒及捣棒、混凝土贯入阻力测定仪、容量筒、压力试验机(恒加荷、数据自动采集)、混凝土抗渗仪、天平、混凝土收缩仪、钢筋锈蚀试验仪、混凝土碳化试验箱、静力受压弹性模量测定仪、低温试验箱、压力沁水仪、含气量测定仪、动弹性模量测定仪。 | ||||
砂浆 | 砂浆搅拌机、砂浆凝结时间测定仪、砂浆稠度仪、压力试验机(恒加载、数据自动采集)、标准养护室、恒温恒湿养护室、电子秤、台秤、分层度筒、低温试验箱、测长仪。 | ||||
土 | 电子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环刀、相对密度仪、自动击实仪、脱模仪、标准筛、摇筛机、塑限测定仪、杠杆压力仪及承载板、比重计。 | ||||
水 | PH计、高温炉、分析天平、火焰光度计、电热恒温干燥箱、混凝土搅拌机、压力试验机。 | ||||
掺合料 | 负压筛析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高温沸煮箱、抗折试验机、压力试验机、水泥标准养护箱、恒温养护池、恒温干燥箱、箱式电阻炉、恒温水浴锅、放射性测定仪、勃式比表面积测定仪、火焰光度计、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水泥测氯仪。 | ||||
外加剂 | 高温燃烧炉、分析天平、自动电位滴定仪、锥形筒、筛、PH计、混凝土搅拌机、容量筒、含气量测定仪、混凝土贯入阻力测定仪、压力试验机、混凝土收缩仪、钢筋锈蚀试验仪、砼渗透仪、电热恒温干燥箱、压力泌水仪、计时仪、沸煮箱、限制膨胀比长仪、火焰光度计、动弹性模量测定仪。 | ||||
沥青 | 电热恒温干燥箱、针入度仪、低温延度仪、软化点仪、薄膜烘箱、电子天平、比重瓶、恒温水槽。 | ||||
沥青混合料 |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马歇尔自动击实仪、浸水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马歇尔稳定度仪、恒温水槽、沥青抽提仪、标准筛、摇筛机、轮碾成型机、车辙试验机、zui大理论密度测定仪、析漏试验装置。 | ||||
建筑 防水材料 | 防水涂料 | 天平、不透水仪、电热恒温干燥箱、试验机、低温弯折仪、秒表、低温试验箱。 | |||
防水卷材 | 游标卡尺、天平、不透水仪、电热恒温干燥箱、低温试验箱、试验机、萃取仪。 | ||||
遇水膨胀橡胶 | 橡胶硬度计、试验机、天平、低温试验箱、电热恒温干燥箱、低温弯折仪。 | ||||
止水带 | 橡胶硬度计、试验机、电热恒温干燥箱。 | ||||
无机刚性防水材料 | 电热恒温干燥箱、分析天平、自动电位滴定仪、筛、PH计、火焰光度计、标准稠度凝结时间测定仪、抗折试验机、试验机、砼渗透仪、沸煮箱。 | ||||
建筑 墙体材料 | 建筑涂料 | 反射率测定仪、洗涤试验机、轴流风机、试验机、秒表、电热恒温干燥箱、可见分光光度计、低温试验箱。 | |||
腻子 | 电热恒温干燥箱、试验机、天平、秒表、动态抗开裂测定仪、轴流风机、低温试验箱。 | ||||
砌墙砖和砌块 | 砖用卡尺、试验机、电热恒温干燥箱、电子秤、沸煮箱、智能人工气候试验箱、限制膨胀测量仪、手持应变仪、混凝土碳化试验箱、低温试验箱、墙体材料抗渗装置、建材放射性检测仪。 | ||||
轻质隔墙板 | 台称、电子天平、抗冲击装置、外径千分尺、吊挂力装置。 | ||||
陶瓷砖及饰面砖粘结强度 | 游标卡尺、钢直尺、煮沸箱、电热恒温干燥箱、外径千分尺、试验机、天平、放射性测定仪、瓷砖粘结强度检测仪。 | ||||
陶瓷墙地砖胶粘剂 | 试验机、低温试验箱、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 | ||||
建筑材料隔声 | 隔声试验室及双通道噪声振动分析仪、地板打击器。 | ||||
6、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 氡浓度检测 | 便携式氡检测仪。 | |||
游离甲醛浓度检测 | 可见分光光度计、采样器。 | ||||
苯浓度检测 | 气相色谱仪(带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热解析仪、采样器。 | ||||
氨浓度检测 | 可见分光光度计、采样器。 | ||||
TVOC浓度检测 | 气相色谱仪(带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热解析仪、采样器。 | ||||
7、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 | 通信网络系统(CA)检测 | 网络测试仪。 | |||
办公自动化系统(OA)检测 | 网络测试仪。 |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检测 | 电能测试仪、风速仪、微压计、温湿度计、流量计。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检测 |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万用表、秒表。 | ||||
安全防范系统(SA)检测 | 照度计、视频综合测试仪、声级计、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 | ||||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 | 电缆认证分析仪、光纤认证分析仪。 | ||||
智能化系统集成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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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 | 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门式起重机) | 安装质量检测:风速仪、温度计、经纬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精密扭力扳手、吊钩秤、万用表、水准仪、声级计、游标卡尺。
钢结构检验:金属超声波探伤仪、射线探伤机、磁探机、应变仪、测厚仪。
理化检验:显微硬度计、金相显微镜、洛氏、布氏硬度计、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精密天平、分光光度计、碳硫测定仪。 | |||
防坠安全器 | 力矩速度测定仪、万用表、游标卡尺。 |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 试验机、扭力扳手、百分表、砣、高度尺、台秤、数显卡尺、塞尺、宽座角尺。 | ||||
门式钢管脚手架 | 油压千斤顶、荷载传感器、压力机、工程内外直角尺。 | ||||
安全网 | 游标卡尺、电子秤、试验机、电热恒温干燥箱。 | ||||
9、 市政工程材料检测 | 水泥 | 负压筛析仪、比表面积测定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凝结时间测定仪、高温沸煮箱、抗折试验机(恒加载、数据自动采集)、压力试验机(恒加载、数据自动采集)、水泥标准养护箱、恒温养护池、放射性测定仪、电热恒温干燥箱、箱式电阻炉、恒温水浴锅、火焰光度计、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水泥测氯仪。 | |||
钢材及焊接件 | 试验机(恒加载、数据自动采集)、游标卡尺、引伸计。 | ||||
混凝土 |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混凝土恒温恒湿养护室、坍落度筒及捣棒、混凝土贯入阻力测定仪、容量筒、压力试验机(恒加荷、数据自动采集)、混凝土抗渗仪、天平、混凝土收缩仪、钢筋锈蚀试验仪、混凝土碳化试验箱、静力受压弹性模量测定仪、低温冰柜、压力沁水仪、含气量测定仪、动弹性模量测定仪。 | ||||
砂浆 | 砂浆搅拌机、砂浆凝结时间测定仪、砂浆稠度仪、压力试验机(恒加载、数据自动采集)、标准养护室、恒温恒湿养护室、电子秤、台秤、分层度筒、低温试验箱、测长仪。 | ||||
土 | 电子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环刀、相对密度仪、自动击实仪、脱模仪、标准筛、摇筛机、塑限测定仪、杠杆压力仪及承载板、比重计。 | ||||
集料 | 电热恒温干燥箱、标准筛、振筛机、天平、案秤、饱和干表面试模和捣棒、容量筒、针状规准仪和片状规准仪、游标卡尺、压力试验机(恒加荷、自动采集数据)、压碎指标测定仪、石材切割机或钻石机、岩石磨光机、磨耗机、分析天平、磨光机、砂当量仪、棱角性测定仪。 | ||||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 击实仪、压力试验机、测钙仪、滴定装置、标准筛、摇筛机、电子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 | ||||
土工合成材料 | 试验机、游标卡尺。 | ||||
沥青 | 电热恒温干燥箱、针入度仪、低温延度仪、软化点仪、薄膜烘箱、电子天平、比重瓶、闪点仪、恒温水槽。 | ||||
沥青混合料 |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马歇尔自动击实仪、浸水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马歇尔稳定度仪、恒温水槽、沥青抽提仪、标准筛、摇筛机、轮碾成型机、车辙试验机、zui大理论密度测定仪、析漏试验装置、渗水仪、构造深度仪、摆式摩擦仪路面材料强度测试仪、低温试验箱、磨耗机。 | ||||
路基路面 | 取芯机、现场CBR装置、承载板、弯沉测试仪、压力试验机、摆式摩擦仪、构造深度测试仪、灌砂筒、电子称、平整度仪、车辙仪、钢直尺、卷尺、路面渗水仪。 | ||||
路面砖 | 试验机、电子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低温试验箱。 | ||||
橡胶支座 | 试验机、百分表。 | ||||
管材 | 千斤顶、静液压试验机、管材落锤冲击试验机、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等。 | ||||
井盖 | 千斤顶、百分表。 | ||||
10、市政桥梁工程检测 | 桥梁检测、监测 | 结构混凝土 | 回弹仪、取芯机、压力机、碳化深度测量装置、钢筋位置及保护层测定仪、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读数显微镜、钢筋锈蚀测量仪、混凝土电阻率测量仪、氯离子含量测定仪或化学滴定装置。 | ||
桥梁结构及构件 | 静态应变采集设备、动态应变采集与分析设备、全站仪、挠度测试设备、水准仪、测振传感器、温度测量装置。 | ||||
地基基础 | 承载板、水准仪、测斜仪、静动力触探仪、百米钻机(配标准贯入试验设备、泥浆泵、岩芯管钻头、取样器等)、压力机。 | ||||
基桩 | 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低应变仪、承载力测试装置、高应变仪。 | ||||
施工监测与监控 | 静态应变采集设备、动态应变采集与分析设备、全站仪、挠度测试设备、水准仪、测振传感器、温度测量装置。 | ||||
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 | 静态应变采集设备、动态应变采集与分析设备、全站仪、挠度测试设备、水准仪、测振传感器、索力计、温度测量装置、GPS测量系统。 | ||||
材料与产品检测 | 钢筋 | 材料试验机、游标卡尺。 | |||
预应力钢绞线 | 大行程试验机、松驰试验机、引伸仪。 | ||||
锚具 | 锚具试验系统、洛氏硬度计、疲劳试验机。 | ||||
橡胶支座 | ≥5000kN压力机、剪切侧向加载系统、老化箱、游标卡尺。 | ||||
球形支座 | ≥5000kN压力机、剪切侧向加载系统、游标卡尺、厚度塞尺。 | ||||
盆形支座 | ≥5000kN压力机、游标卡尺、厚度塞尺。 | ||||
伸缩缝 | 钢直尺、游标卡尺、厚度塞尺。 | ||||
波纹管 | 钢直尺、游标卡尺。 | ||||
钢结构检测(含索缆) | 线形、几何尺寸 | 全站仪(或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钢尺。 | |||
索力测量 | 振动测试系统、01锚索计。 | ||||
钢结构(含索)防护涂装检测 | 涂层厚度仪。 | ||||
高强度螺栓扭矩 | 超声测力计、扭力扳手。 | ||||
钢结构无损探伤 | 金属超声波探伤仪、射线探伤机、磁探机。 | ||||
11、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 | 上部承重结构 | 混凝土结构 | 第2类别*项的全部仪器。 | ||
砌体结构 | 第2类别第二项的全部仪器。 | ||||
钢结构 | 第4类别的全部仪器及里氏硬度计。 | ||||
木结构 | 激光垂准仪、水准仪。 | ||||
结构整体性 | 激光垂准仪、水准仪、全站仪、激光测距望远镜、爆破振动记录仪、拾振器、抗混滤波放大仪。 | ||||
地基基础 | 静力荷载测试仪、千斤顶、大量程百分表、油泵、承载力测试装置、测斜仪、基桩完整性检测仪、加速度传感器、钻孔取芯机、芯样切割机、压力机。 | ||||
1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 | 墙体保温系统 | 保温性能检测装置、电子秤、低温试验箱、耐磨损试验器、电子天平、标准方孔筛、游标卡尺、试验机、电热恒温干燥箱、分析天平、箱式电阻炉、腻子柔韧性测定仪、卡斯通管、粘结强度测定仪。 | |||
保温材料 (含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聚苯乙烯板,聚氨酯泡沫等) | 导热系数测定仪、试验机、电子秤、电热恒温干燥箱、限制膨胀测量仪、智能人工气候试验箱、低温试验箱、建材放射性检测仪、混凝土碳化试验箱。 | ||||
幕墙门窗 | 幕墙门窗三性检测装置、保温性能检测装置、分光光度计。 | ||||
保温隔热系统 | 红外成像仪。 | ||||
建筑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系统功能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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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筑门窗检测 | 门窗物理性能 | 门窗三性检测装置(要求可容纳试件尺寸:3m×3m)、保温性能检测装置、隔声试验室及双通道噪声振动分析仪、门窗机械性能检测装置。 | |||
铝型材 | 千分尺、涡流测厚仪、钳式硬度计。 | ||||
塑料型材 | 落锤式冲击试验机、尺寸变化率测定仪、角强度试验机。 | ||||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 | 甲醛释放量测定仪、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试验机、恒温水浴锅、可见分光光度计、低温试验箱。 | ||||
14、建筑安装设备检测 | 建筑物电气装置 | 数字电阻测量仪、读数显微镜、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开关测试仪、回路阻抗测试仪。 | |||
通风空调工程 | 风机盘管性能测量装置、风管漏风量测试仪、风速仪、微压计、温湿度计。 | ||||
建筑消防功能 |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消火栓试水装置、万用表、声级计、拉力计、风速仪、微压计、照度计、秒表、可燃性测定仪、氧指数测定仪、难燃性测定仪、烟气密度测定仪、不燃性测定仪、硬质泡沫塑料燃烧性能测定仪。 |
注:字体加黑部分为开展此项检测项目必须配置的仪器设备。
献县隆辉建材仪器设备厂(河北隆辉试验仪器厂)主要生产销售:各种试验室仪器设备,高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公路铁路试验仪器,桥梁隧道检测仪器设备,高速铁路试验仪器,高速公路试验仪器,测绘仪器,路面材料,交通设施,工程测量,流动试验室,质检站试验仪器,商砼搅拌站试验室仪器设备,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设备维修,仪器检定、校准),公路仪器,沥青试验仪器,水泥混凝土试验仪器,搅拌站试验仪器、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室全套仪器、混凝土搅拌站全套试验仪器、电液式混凝土压力试验机、混凝土双卧轴式搅拌机、HZ-20型混凝土钻孔取芯机、WE-100B/300B/600B/1000B型数显材料试验机、DYE-2000S型全自动电脑恒应力压力试验机、DYE-2000型数字式压力试验机、DYE-300S型全自动电脑恒应力压力试验机、DYE-300型数字式抗折抗压试验机、DYE-300S型全自动水泥抗折抗压试验机(DYE-300S型全自动抗折抗压一体机)、YH-40B/60B/90B型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HZ-15型电动式混凝土钻孔取芯机、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室全套仪器、HZ-20型汽油机式混凝土钻孔取芯机、HJW-15/30/60/100/150型单卧轴式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自落式搅拌机、混凝土双卧轴式搅拌机、HP-4.0型混凝土抗渗仪、砂浆渗透仪、SM-500型水泥试验小磨、1.5米1米0.8米0.5米混凝土震动台、土工电动击实仪、各种塑料/铸铁试模、沥青铜八字模、洛杉矶隔板式磨耗试验机、混凝土碳化试验箱、DR-2B型砖冻融试验箱、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室全套仪器、DW-40型低温试验箱(立式,卧式)、FZ-31A型雷氏沸煮箱、HAS-100型老化试验箱、CF-B型数显恒温水浴、SY-84型水泥快速养护箱、HJ-84型混凝土加速养护箱、砖瓦爆裂蒸煮箱、砖瓦泛霜试验箱、F101系列电热鼓风干燥箱、SH-100型调温调湿试验箱、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室全套仪器、BYS-Ⅱ型/BYS-Ⅲ型标准养护室温湿度自动控制仪、30、60、80、100、150型标准养护室全自动控温控湿设备(风、水冷)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大专院校、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石油化工、水利建设等领域。
同时供应:水泥试验仪器设备,混凝土试验仪器设备,沥青试验仪器设备,土工试验仪器设备,无损检测试验仪器设备。还可为客户朋友们组建一级、二级、三级试验室成套仪器设备(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仪器设备)。本厂产品(除易损件外)均保修一年,半年内有质量问题(除用户自己操作原因外)包换,终身负责维修。
献县隆辉建材设备厂(河北隆辉试验仪器厂)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了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