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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治疗过程的几个重要步骤

惠州市摩登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

2010/9/26 18:41:44

一、确定起始()照射剂量
治疗的起始照射剂量根据皮肤对光的敏感性而定,一般已达到轻度的皮肤红斑为*。
二、确定治疗方案

以每周2—3次或隔天一次的间隔为佳。一般15-40次为一个疗程。视患者皮肤疾病的情况与治疗的反应而定。
三、后续增量方式
每次照射均应根据前次皮肤照射治疗后反映的强弱,调整照射剂量。正常情况下每次增加10-15%.
治疗初期在避免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使用较大的起始剂量和增量会有较好的疗效。
治疗间隔大于三天,则按下列方式调整照射剂量:
间隔4—7天:维持原剂量
间隔1—2周:在原剂量基础上减少25%;
间隔2—3周:在原剂量基础上减少50%;
间隔3—4周:从初始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四、巩固治疗方案
当皮肤消退》85-90%时,即可进行后续的巩固治疗,逐步减少治疗频率与减低照射剂量。
每周治疗3次,连续两周;
每周治疗2次,维持原剂量,连续两周;
每周治疗1次,在原剂量基础上减少10%,连续两周;
每月治疗2次,在原剂量基础上架少25%,连续一个月;
每月治疗1次,在原剂量基础上减少50%,连续两个月;
巩固治疗阶段皮肤有复发
在巩固治疗阶段皮肤有复发,则治疗频度应回复到前面的维持方案或回复到初始治疗方案。当皮肤再次消退时,则又可施行原来的维持方案。
维持治疗的持续时间
根据目前获得的结果,如果病人的症状在治疗过程结束2个月后*消失,既可以停止维持治疗。易反复发作的病人,应延长维持治疗期。
注意事项:
1.必须戴防护镜。注意保护面部,外阴,腹股沟和腋下等皮肤薄嫩处。
2.为避免及减轻皮肤光敏反应,应防止过量照射,在治疗期间不宜食用酸橙、泥螺、灰菜、紫云英、雪菜、莴苣、茴香、苋菜、荠菜、芹菜、萝卜叶、菠菜、荞麦、香菜、红花草、油菜、芥菜、无花果、柑橘、柠檬、芒果、菠萝等
3.常见引发光敏反应的药物:氨甲喋吟、长春碱、维A酸类药物、赛庚啶、苯海拉明、强力霉素、灰黄霉素、甲烯土霉素、米诺环素、土霉素、四环素、*、速尿、优降糖、保泰松、苯丁唑酮、氨甲酰氮草、酰胺咪嗪、卡巴咪嗪、痛痉宁、痛可宁、立痛定等。
以上注意事项的2、3条请病友在吃水果、蔬菜和服用药物时请注意应在原剂量基础上适当减少照光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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