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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力,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助力企业升级

化工仪器网 2024-06-26 • 2236阅读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为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扶持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近日,中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财政支持的方式,鼓励经营主体积极更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此次政策的支持范围广泛,涵盖了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的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在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时,若其银行贷款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的支持,中央财政将对其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在贴息标准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对于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贷款,中央财政将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这一贴息政策将从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开始执行,且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
 
  此次政策的时间窗口也颇具吸引力。《通知》指出,在《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之日(即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并且相关贷款资金已经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均可享受这一贴息政策。同时,政策实施期限可视情况延长。
 
  在贷款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贷款经办银行的范围,涵盖了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在内的21家全国性银行。经营主体在纳入备选项目清单后,可向所在地的相关经办银行提出设备更新贷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将参考备选项目清单,按照市场化原则审核、审批贷款申请,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
 
  为了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资金的专款专用,《通知》明确,经营主体要确保将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贷款资金,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对于未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此次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出台,无疑为那些希望更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的经营主体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有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产业升级。同时,这也体现了政府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方面的决心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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