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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府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化工仪器网 2024-12-17 • 1574阅读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天府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天府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该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四川省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又一重大举措落地。
 

 
  天府实验室作为四川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定位为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化的高能级科技创新基地。其主要任务是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全省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加快实现一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支撑四川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管理办法》明确了天府实验室的布局与组建方式,通过“自上而下布局”和“自下而上创建”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并综合利用承建市(州)和依托单位现有的科技创新资源和条件设施。天府实验室在获批建设后的6个月内,需建立由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组成的组织架构,并编制完成中长期发展规划、3年科研任务清单和实施路线图。
 
  在创新人才方面,《管理办法》要求天府实验室引进一批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领军科学家、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研究团队、技术骨干,科研团队成员不少于50人。同时,实验室科研团队近5年需承担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等,并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
 
  在运行与管理方面,天府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探索以重大需求为牵引的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的新型组织运行模式。实验室在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薪酬分配、科研组织、运营管理等方面享有自主权。此外,天府实验室还需加强安全生产和保密管理、伦理审查和科研诚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在科研组织与成果转化方面,《管理办法》要求天府实验室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凝练部署重大科研任务,形成标志性成果。实验室需成立产业化委员会、组建专业化平台运营公司、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推动实验室成果就地就近加快转化。
 
  为确保天府实验室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管理办法》还提出了监测与评估机制。将采取年度自评、“入轨”评估、周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并实行“代表作”评价和“里程碑式”考核。考核指标着重评价人才引育、标志性成果产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素材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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