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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布人工智能链主遴选管理办法(试行)

化工仪器网 2025-01-10 • 275阅读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各行各业转型创新的核心驱动力。为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推进人工智能“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四川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链主,形成引领集聚效应,带动人工智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管理工作办法》明确了链主企业的定义,即在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链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地位,对细分赛道产业链资源配置、创新文化产品研发和产业生态系统构建、有能力和意愿引领带动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等方面具有一个重大问题影响的企业。这些对于企业员工不仅我们需要具备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还需要在产业带动、资源整合等方面发挥重要因素作用。
 
  在选择条件方面,行政措施规定了一些硬目标。首先,连锁企业需要在四川省注册,属于人工智能领域,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第二,在企业发展方面,去年经营收入不低于5亿元(大型机型、软件等领域放宽到1亿元) ,过去三年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在创新能力方面,研发成本占经营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 (大型模型、软件等领域不应低于10%)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版权)不少于10项,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版权)不少于50项。此外,主要连锁企业还应具备较强的行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的上游或下游合作企业不少于20家。
 
  在遴选程序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市(州)人工智能产业链领导部门进行初评推荐。初审通过后,推荐给科技部进行专家评审。省级人工智能产业链牵头部门将结合专家组评审结果,确定链主推荐名单,并按流程报批。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工智能产业链牵头部门联合发文,有效期2年。
 
  四川省将为被确定为连锁龙头企业的单位提供一系列的硬支持。首先,连锁企业将享受项目申报等建议,并将得到资金支持。其次,省级人工智能产业链相关省部门将在产业政策、上市培育、科技融资、市场运作、科技创新等方面为连锁企业提供指导。此外,主要连锁企业也将优先推荐申报,承担国家相关部委和部门的工业发展、科技研究、现场应用等各类项目,优先建立国家技术(制造业、工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工业创新平台,优先确定国家科技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冠企业、专业化新“小巨头”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还强调了连锁业主的市场主体责任。链主需要承担起延伸、补充、强化链条的责任,与上下游企业共同推进重点项目的储备和建设,参与吸引目标企业,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打造标志性产品,营造良好的合作配套环境。
 
  四川省人工智能产业链主体企业选择和管理措施的出台(试行),不仅为四川省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四川省人工智能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形成先导集聚效应,推动整个产业的转型升级。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抓住这个机遇,积极申报连锁企业,将是迎接未来、超越竞争对手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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